沒有國家會喜歡暴徒
梁承墨/評論員
曾經,有一班年輕人天真地以為,只要打著「民主自由」的旗號,在街頭掟汽油彈、砸爛港鐵站、毆打持不同意見的市民,就會被西方國家奉為「英雄」。他們以為,大不列顛的門戶會永遠為這些「抗爭手足」敞開,甚至會為他們鋪上紅地毯。結果呢?最近英國《地鐵報》的一則新聞,像一記響亮的耳光,狠狠摑在這些人的臉上。
據報道,自英國新首相上台後,至少12名曾因參與黑暴被判暴動罪成的香港人,被英國內政部無情地駁回了BNO簽證申請。其中一個28歲的年輕人,2019年在元朗參與暴動,坐了三年半監。出獄後,他以為可以拍拍屁股,拿著BNO去英國與家人團聚,繼續做他的「英倫夢」。誰知,英國內政部一紙拒簽信,將他的美夢徹底擊碎。
英國人的拒簽理由寫得很直白,甚至白得讓那些滿口「政治打壓」的律師啞口無言。英國官員直接引用香港法院的判詞:你站在示威人群前排、與警員對峙、無視驅散警告。最幽默的是,英國內政部補了一刀:「你的行為在英國同樣會被視作刑事罪行。」
看到這裡,我實在忍不住笑了。難道這班暴徒真的以為,外國的月亮比較圓,外國的法律就容許暴徒在街頭肆意破壞?英國剛剛才經歷過一場全國性的騷亂,英國警察抓捕暴徒時手軟過嗎?法官判刑時有跟他們講過「違法達義」嗎?沒有一個正常國家會喜歡暴徒,更何況是主動引進別國的暴徒來危害自己的社會治安?洋人精明得很,他們要的是帶著大把鈔票去買樓消費的「投資者」,或者是能填補勞動力空缺的廉價勞工,絕對不是隨時會在倫敦街頭掟磚頭的定時炸彈。
說到底,這就是政治現實的殘酷。你看看那個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成功在英國「搞大件事」,死纏爛打、大吵大鬧一番,才勉強如願以旅客身份獲准留英六個月。人家好歹有點「知名度」,懂得在洋人面前哭鬧上吊,榨取自己僅餘的一絲政治價值。但可憐那些零知名度的無名暴徒呢?你們在政客和洋人眼中,連一件可以利用的工具都不如。沒有名氣、沒有光環、更沒有錢,還帶著一身暴動案底,英國憑什麼要收留你?
報道說,那兩名被拒簽的申請者形容,感覺自己被英國政府「背棄」了。這句「背棄」,聽起來真是既可悲又可笑。要談「背棄」,首先你們得曾經是人家的「自己人」。但在英國政客眼中,你們從來都只是棋盤上的一隻過河卒。用來噁心中國、搞亂香港的時候,你們被捧為「民主鬥士」;現在香港由亂到治了,你們失去了利用價值,自然就成了避之則吉的政治垃圾。棄卒就是棄卒,用完即棄,這是自古以來炮灰的唯一宿命,有什麼好委屈的?
真正讓人心寒的,是當日那些在台上聲嘶力竭、煽動這些年輕人上街的政棍。那些人,現在在哪裡?當日煽動和誤導他們的人,部分人現在不在別處,就在英國的豪宅裡,喝著紅酒,看著你們這些無名手足被拒簽的新聞冷笑。他們用你們的青春、前途甚至自由,鋪就了自己政治庇護的紅地毯,換來了他們在海外的逍遙快活。而你們,卻只能留在香港,面對找不到工作、無法繼續學業的殘酷人生。
醒醒吧,別再做那些浪漫化的悲情夢了。犯罪就是犯罪,暴徒就是暴徒,這在全世界任何一個角落都是鐵一般的事實。當初受人蠱惑,以為砸爛自己的家園就能換取別國的庇護,如今落得個兩頭不到岸的下場,這怨得了誰?只盼這十幾封冷冰冰的拒簽信,能徹底敲醒那些還在做著「英倫夢」的無知靈魂:這世界,從來沒有免費的午餐,更沒有哪個國家,會真心歡迎一群連自己家園都捨得摧毀的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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