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12名曾犯暴動罪港人被英國拒批BNO簽證
據英國《地鐵報》當地時間9月21日報道,自英國新任首相貝安德於7月份上任以來,至少12名香港人因為在修例風波中被判觸犯暴動罪,遭英國內政部駁回BNO簽證申請。
報道稱,一名28歲的香港申請者,2019年7月在元朗參與暴動被捕,2022年1月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囚3年半。他聲稱,自己於2024年3月出獄後,無法繼續學業,亦難以尋找工作。
由於其3名家人均已透過BNO簽證移居英國,該申請者去年10月申請BNO簽證,今年7月收到英國內政部通知其申請被拒。
拒簽信中寫道,英國官員以該申請者曾犯暴動罪,且刑期超過12個月為由駁回簽證申請,並無視了其律師所謂「不公政治打壓的受害者」相關謬論。
拒簽信中大量引用了香港法院針對該申請者的判詞,其中描述他身處示威人群前排、與警員對峙,且沒有遵從驅散警告。英國內政部表示,該申請者的行為在英國亦會被視作刑事罪行。
報道提到,另一名因犯暴動罪被判囚兩年零一個月的申請者,在拒簽信中亦因「幾乎完全一樣」的理由被拒簽。申請者的律師表示,至少還有另外10名香港人也因類似理由被拒簽。
兩名被拒簽的申請者形容,感覺自己被英國政府「背棄」。
對此,英國內政部發言人回應稱,無法評估匿名人士的說法是否屬實,在英國入境法例中有關涉及案底及其他問題行為的規定,同樣適用於BNO簽證申請。
BNO是英國因應香港主權移交問題,從1987年7月1日起開始發給香港居民中具有英國國民(海外)身份的護照。自香港2019年發生修例風波後,英國政府宣布,自2021年1月31日起BNO護照新規生效,持證者可以申請簽證進入英國,五年後申請永久居留身份,此舉違背了中英雙方交換的備忘錄。
自2021年1月31日起,中方不再承認所謂BNO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同步宣布,BNO不能用於在香港出入境,亦不會在香港獲承認為任何形式的身份證明。
中國駐英國大使館發言人曾表示,中方一貫堅決反對英方操弄BNO問題,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發言人指出,事實已充分證明,英方所作所為根本不是為了所謂的「保護」港人,而是圖謀抹黑和禍亂香港,這絕不可能得逞。一些受蠱惑的港人背井離鄉,抵達英國後生活拮据,備受歧視,此類事例比比皆是。我們敦促英方認清現實和大勢,停止偽善表演,停止誤導港人,停止干預中國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