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檢修例通過 「港獨」片禁上映

香港國安法令社會回復穩定,但部分「港獨」分子死心不息,企圖利用媒體「軟對抗」的方式,向港人滲透「港獨」思想。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修訂《電影檢查條例》草案,規定檢查員在核准影片能否上映時須考慮該影片上映會否不利於國家安全,並賦權政務司司長可以基於維護國家安全,撤銷影片已獲發出的准許證明,及禁止發行發售。多名議員在發言時支持修訂,強調不能忽視潛藏在電影中的危害國家安全意識,但擔心是次條例未能涵蓋網上平台會出現漏洞,要求特區政府全面檢視。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昨日在恢復二讀辯論《2021年電影檢查(修訂)條例草案》時發言介紹,《條例草案》提出四項與國家安全相關的建議,一是建議規定檢查員就影片作出決定時,必須考慮影片的上映是否會不利於國家安全,以提供清楚明確的法律依據,讓檢查員充分考慮國家安全的因素。

二是賦權政務司司長,如果認為某些影片的上映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可以指示電影檢查監督(監督)撤銷就該影片已發出的核准證明書或豁免證明書。

三是賦權商經局局長,如認為影片的上映可能會不利於國家安全,以及檢查員需要更長時間就該影片作出合適決定,可延長檢查員作出決定的時限,每次不多於28天,讓檢查員有足夠時間作出詳細和審慎的考慮,包括如有需要,可參考專業和法律意見。

四是有關審核委員會(電影檢查)的職權範圍。由於審核委員會的原先預定職權範圍,並不包括作出涉及國家安全的判斷,我們建議賦權審核委員會作審核的相關條文不適用於監督或檢查員基於國家安全理由所作的決定,即審核委員會不會處理對有關決定而提出的審核要求。

邱騰華強調,是次修訂不影響電影業正常運作,亦相信絕大部分電影不會涉及國家安全考慮,而清楚訂明法律要求有助電影業有所依從,不會誤闖「紅線」。特區政府在條例草案生效後會更新《檢查員指引》,供業界和公眾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