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聯合國發言:「國安法讓港重享自由」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6屆會議進行視像發言。她表示,香港國安法的實施,令居民可以在暴亂過後享受合法的權利和自由。以下為其發言全文的中譯文:

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之後,香港恢復法治和秩序,居民可以重新如常生活。

二○一九年的下半年,由於香港出現暴亂,很多財產和設施受到破壞,平民被任意襲擊,立法會和政府的運作受到嚴重干擾,許多平民和警察受傷。

為了制止這些對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的暴力、顛覆、恐怖活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二○二○年六月制定香港國安法。

跟許多國家的國家安全法一樣,該法把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訂為罪行。暴亂自此消退,居民可以享受合法的權利和自由。

人們現在可以自由出行,不用擔心人身安全;私刑不再普遍出現,大家可以自由地公開表達不同意見;人們現在行使權利時更加尊重他人的權利。

簡言之,香港回復一個安全、理性、包容和充滿活力的社會。

香港國安法明文規定應當保障包括言論、集會自由在內的人權,並尊重和遵守包括無罪推定在內的法治原則。香港特區的執法機關和法院獲中央授權,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香港法官審理案件時,仍然是獨立無私地履行司法職務,不受任何干涉。

香港國安法對恢復法治和秩序以及維護國家安全至為有效,替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提供了必需的條件,並讓香港居民可以在一個安全、平和的環境享受權利和自由。

這些措施有利於法治建設、人權保障,和成功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符合國家和「兩制」的長遠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