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所謂「半年報告」再針對香港進行抹黑 又「關注」黎智英案
香港特區政府今日凌晨發表聲明,就英國發表所謂「香港半年報告:二○二六年一月至六月」中針對香港特區各方面情況的失實言論和污衊抹黑,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並予以強烈譴責。發言人強調,《中英聯合聲明》並沒有賦予英國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國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特區政府再次強烈敦促英國認清事實,遵從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立即停止長臂管轄、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在保障權利和自由方面,發言人指出,自香港回歸祖國以來,人權一直受到憲法和基本法的堅實憲制保障。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訂明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清楚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然而,和世界其他地方一樣,有關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傳媒與其他人一樣都有義務遵守所有法律。
發言人指報告中引述的所謂「全球新聞自由指數」,由自稱「無國界記者」的組織發放。該組織絕大部分的資金由歐盟、美國國務院及其他歐洲政府提供,無非是美西方勢力的反華工具,其所謂「排名」並無公信力,無須理會。事實上,近年英國警方多次以反恐為名拘捕記者,突顯英國當局的所謂維護新聞自由,只是服從於政治需要的雙重標準。
特區政府又強烈反對英國所謂報告中針對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及工作的無稽和失實內容。發言人特別提到,在2026年6月,英國政府提出《國家安全(國家威脅)法案》進一步擴大其執法權力和新增罪行,截至2026年6月,英國當局根據國家安全和反恐相關法律便拘捕了接近4,000人,較去年同期大幅飆升15倍,亦高於過去10年中位數15倍,絕大部分拘捕與示威者支持某被英國政府以《2000年反恐怖主義法》所取締的組織有關。在剛過去的2026年9月,更有超過50人僅因在集會中和平地高舉自製橫額以聲援該被取締組織、或因穿戴或攜帶聲援該被禁制組織的物品而被拘捕,被捕者甚至包括一名94歲的大律師。
發言人指出,英國政府雷厲風行執行其嚴苛的國安法律,大規模以恐怖主義罪行拘捕聲援該組織的示威者,卻將只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分子的香港國安法及其他特區相關法律,以及香港特區執法、檢控和司法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抹黑為「損害權利和自由」,並繼續肆無忌憚扭曲事實加以抨擊,此舉正好顯示出其一向虛偽的雙重標準行徑,實在極其醜陋、令人不齒。
就所謂的報告對黎智英被控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一案判決的惡意抹黑,發言人強調,該案跟新聞自由沒有半點關係,更不應將其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黎智英多次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和進行敵對行動。黎智英與黎案中其他被告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危害國家安全行徑之實,是清楚不過的。
另外,有關所謂的報告提及的「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發言人引用法官就該案作出的裁決清楚指出,被告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其定罪純然是因為他們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觸犯了香港國安法所不允許的行為。
在完善選舉制度方面,發言人指出,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後產生的立法會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符合確保政權掌握在愛國者手中這世界通行的政治原則。完善後的立法會已徹底擺脫以往對立撕裂、議事堂失序失效的亂象,重回理性務實的正軌,高效高質量議政,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使「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發言人引用中央政府發表的《「一國兩制」下香港的民主發展》白皮書所言,英國過去對香港實行典型的殖民統治,不但沒有為香港帶來任何真正的民主,反而為香港回歸祖國後民主的發展埋下了禍根。英方應認清事實,正面看待香港民主發展重回正軌,以及我們在實踐和完善符合香港實際情況、有效管用的良性民主政治所取得的成果。
英國政府周四(22日)向國會提交最新一份《香港問題半年報告》,涵蓋今年1月至6月香港的政治、司法及人權狀況。報告再次聲稱中國持續未有遵守《中英聯合聲明》,並指稱香港國安法律的適用範圍不斷擴大,影響言論、集會及新聞自由。報告提到反中亂港首惡分子黎智英被判監20年,以及海外34人遭國安通緝等案件。
報告指,香港雖然維持普通法制度,以及與中國內地不同的金融、貨幣及商業制度,但自2020年《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相關法律持續限制基本權利和自由,令香港社會的公開討論空間進一步收窄。報告又指,北京今年2月發表維護香港國家安全白皮書,強調中央對香港國家安全負有根本責任。英國政府重申,《中英聯合聲明》承諾香港回歸後50年內維持高度自治及基本自由。報告也提到,英國政府對黎智英持續被囚深感憂慮,並關注支聯會前常委及黃之鋒等人的國安案件,重申會繼續向中國及香港特區當局提出相關人權問題。報告提及,特區政府今年3月修訂《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擴大警方調查權力,包括要求提供電子設備密碼及解密資料、限制出境、扣押旅行證件,以及加強資產充公權力。報告又提到特區政府6月透過「先訂立、後審議」方式制定《維護國家安全(程序事項)規例》,容許行政長官證明一般刑事案件涉及國家安全,且有關證明對法院具有約束力。相關規例代表案件須採用國安程序,包括更嚴格的保釋門檻及指定法官審理。司法案件方面,報告提到黎智英今年2月因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被判監20年,為《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最長刑期,英國政府再次要求立即釋放黎智英。報告又指,自2019年修例風波以來,香港警方共拘捕10,286人,當中約7,000人仍被警方調查;部分被捕但未被檢控人士更據報須參與特別更生計劃,包括國安教育、前往內地及表達悔意等安排。截至今年6月,香港警方已向34名身處海外的人士發出國安通緝令,部分人士被懸紅20萬港元,並面對護照被撤銷等措施。海外港人郭鳳儀的69歲父親,因處理涉及女兒的教育儲蓄保險資產,今年2月被判監8個月。另一方面,報告引述2026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數,香港在180個國家及地區中排名第140位。香港記者協會及獨立媒體面對稅務審查,另記者報稱遭騷擾及懷疑被跟蹤,但相關政府部門否認針對傳媒及監視的指控。至於學術自由方面,成立於1958年的香港專上學生聯會今年2月宣佈解散,而中文大學9個書院學生會只餘下兩個仍然活躍。
英國政府重申,中國持續未有履行《中英聯合聲明》的承諾,但同時表示會推動與中國的長期全面戰略夥伴關係,並在符合英國利益的情況下加強與香港合作。至於對港人的支援,報告提到英國今年2月擴大BN(O)簽證計劃,容許符合資格的持有人成年子女獨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