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有義/自由撰稿人
因立法會內會爭拗,在疫情稍緩之後周日母親節隨即有人號召在全港多個商場示威,其中在尖沙咀海港城一名稚氣未除的13歲中一學童,身穿反光背心現身現場,報稱自己是網媒記者。
中學復課還未開始,學童當然不是在教師帶領及引導下進行學校「小記者」般的實習,而是聲稱為新成立網媒「深學媒體」當上「義務學生記者」,當時他正手持智能手機和腳架作拍攝暴動現場。
事後,該媒體更發表聲明,指13歲男童是以該媒「名義」進行義務性採訪工作,因此他不受「勞工條例」規管,因此該媒體認為13歲男童成為記者並無不妥,更反指因為警方對13歲男童查問,影響了他們的「新聞自由」,因此向警方提出「干涉」。
事實上,在去年6月反修例風波開始,不少人置身暴動現場為避刑責及掩飾,皆隨意用手機開個社交專貢,再拍片直播,便稱自己是記者,內容既無監管,亦充斥仇恨、毫不中立,絲毫沒有盡起記者的義務。
你也許會問,不少學校也有小記者計劃,讓學生外出實習當一兩天的記者,訪問社會人物、試寫一些報導,13歲記者不就是可以有相同的情況嗎?
但請不要忽略的是,置身於海港城的那個所謂記者的13歲男童,並非正在做一個由老師為他安排的專訪實習,事實上在他拍攝期間,並無人管他、也沒有老師從旁指導。他只是一直隻身處於衝突現場。先不說男童隨時要面對突發混亂情況,卻因為未成年未有足夠經驗獨立應對。而且,他亦只是個剛完成小學課程的小童,正當要好好在書本上學習知識、卻荒謬地被推上「戰場」,一個人進行拍攝。
他當時的拍攝是否採訪還需斟酌,但卻極有可能被現場有心人誘導、唆擺,輕則有可能隨時被人利用,將學童作人肉路障擋在火線前面;重則更因未有足夠獨立分析能力,而任意在他腦海植根仇恨,激發他們變得更激進,不顧後果地招攬他們成為童兵,待日後做出放炸彈等瘋狂行為。情況就好像我們在警訊看到、有無知小童被陌生人誘騙販運毒品的模擬個案一樣,只是它被包上社運的糖衣。
因此,在健康的社會我們並不會要求初中生去工作,這是出於對學童的保護。但現在,有人因政治動機一直在合理化出現13歲記者的荒謬,甚至盲目鼓舞,非捧13歲男記者上天不可,隨時更可鼓動開設更多所謂網媒、激發更多學童說者走上街頭,卻完全無視對他們成長的傷害。13歲記者的出現,正是突出當下社會運動最荒謬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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