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員政客又要挾「制裁」港法官 妄圖恫嚇護國安人員

繼美國眾議院後,美國參議院三名議員也提出所謂《香港司法制裁法案》(Hong Kong Judicial Sanctions Act),要求美國政府檢視將香港特區多名法官及律政司檢控官列入所謂「制裁」名單,妄圖恫嚇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特區人員。該法案要求美國總統在法案通過後180天內,評估有關人士是否涉及人權侵犯,並決定是否根據《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或《香港自治法》對其實施制裁。被點名的數十人包括多位香港司法機構成員,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陳仲衡、李運騰、杜麗冰、伍淑貞、鄭利明、陳嘉信等,另外還包括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等。香港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強烈譴責。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日表示,香港特區對於所謂「制裁」嗤之以鼻,無懼任何威嚇,定當繼續堅定不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並強烈敦促該等美國政客認清事實,立即停止不符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行為,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特區政府發言人強調,維護國家安全顯而易見是屬於主權司法管轄區的內部事務,香港國安法在港實施不受到任何形式的干預,惟該等美國政客對有關實況執意置若罔聞,更公然叫囂向履職盡責的特區人員及法官作出所謂「制裁」。香港特區對於所謂「制裁」嗤之以鼻,無懼任何威嚇,定當繼續堅定不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發言人指出,香港國安法實施近5年,香港特區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的人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香港特區律政司按基本法第六十三條主管刑事檢控工作,所有檢控決定基於所有可接納的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分析後作出。
發言人表示:「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而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都享有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法院嚴格按照證據和所有適用法律判案,案件不會因涉案者的職業、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而控方有責任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人犯罪,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
發言人強調,香港特區的司法制度一直深得國際社會推崇。任何國家、組織或個人企圖利用政治力量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都是破壞香港特區的法治行為,應受譴責。發表有意圖干擾或妨礙司法公正的言論,或作出有同樣意圖的行為,極有可能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或妨礙司法公正罪。
發言人重申,香港特區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特區政府會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香港特區其他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