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郭偉健裁決公道竟遭調走? 李梓敬替郭官感不值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審訊將軍澳連儂牆傷人案,縱然郭官同情導遊被告因暴動收入銳減,並譴責暴徒「文革式極端行為」,但他依舊作出公允、合理裁決,判處被告45個月監禁,可謂絕不輕。然而事後他竟遭上級調走,李梓敬對此感到不值。李梓敬認為郭官只是給予正常不過的評語,而且判決亦絕無輕判,對於他被調走李認為是「司法機構屈服於黃營壓力下」所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