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廣言/自由撰稿人
將軍澳一條「連儂隧道」去年8月斬人案,涉案男被告周五被判入獄45個月。任職導遊的他稱案發時因社會事件手停口停而飽受壓力,法官同意被弄得奄奄一息的被告只是「發出最後一聲咆哮」,酌情減刑。一如所料,黃營又對偏離他們「尺度」的判決指指點點,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形容對法官言論極之震驚,批評判詞顛倒黑白。可是,自言「藐視法庭都要講」的林,對羅伯中磚慘死、馬鞍山火燒人、警員遭用利器刺頸及無數私了暴行有沒有咆哮譴責過?他又會否願意為其同營戰友區諾軒襲警只輕判社服令而藐視法庭?泛民從來雙重標準,兩把尺既偏且倚,別人缺失用放大鏡放大,自己的用黑超收埋,愛國罰、叛國獎才是你們的法治精神。
審理將軍澳斬人案的法官郭偉健判刑時指,香港從去年6月起變成一個不安全城市,批評示威者身穿黑衣儼如一支軍隊,行為是不折不扣的恐怖活動,故將被告的行為歸咎於社運實屬合理,又讚揚被告願意接受懲罰,情操高尚。此句情操高尚旋即在黃營平台被大造文章,今日林卓廷接力批評法官美化被告犯案動機,判刑過輕,又質疑法官言論是否意味市民隨意持刀自衛是合理行為。不管政見如何,斬人是嚴重罪行,涉案男導遊遭判刑已受制裁,判刑是重是輕,現有程序及機制定當有合理跟進。然而,案中被告及傷者,皆是香港淪為暴亂之城的犧牲品,這股無法無天歪風,是今日衝出來對法官感到憤怒的林卓廷有份美化與推動的。
去年11月,人稱羅伯的70歲清潔工人,在上水疑遭人以磚頭掟斃,其長子之後在記招忍痛期望事件不會成為仇恨開始,而是仇恨的結束。當日至今,見不到林卓廷有為在其新東選區逝去的羅伯發過譴責咆哮,只見他繼續深化社會仇恨;相若日子,又再新東的馬鞍山,一名男子與參與「黎明行動」的示威者追逐,最後在行人天橋被黑衣蒙面人士潑易燃液放火焚燒導致嚴重受傷,林卓廷你有表達過憤怒嘛?過去10個多月敢怒不敢言的市民還想問,大量無辜市民和遊客遭私了,為何至今未聞有暴徒遭重判?
猶記得,民主黨林子健當日聲稱自己被擄去虐打打釘,作為黨友的林卓廷陪同高調開記招,到林子健因「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被判囚至上訴終院被拒,林卓廷影蹤全無,他是一個怎樣的人,看官不難判斷。有政治著數就抽水,無即笠水,嚴人寬己,法律面前,不論顏色也應人人平等,只是林卓廷的尺太不平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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