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條文清晰嚴謹 火速立法民之所盼

安琪/自由撰稿人

政府刊憲公布《基本法》23條條例草案,經過立法會今早高效完成首讀及二讀後,研究與《基本法》第23條立法相關的事宜小組委員會轉為法案委員會形式進行審議,有望在最短時間內,再次提交大會審議。看到特區政府與立法會今次配合得天衣無縫,早一日得一日全速審議,可謂大快人心、拍手拍檯都讚好!
有關《基本法》23條的立法迫切性和重要性,過去一段時間社會上已經有很多討論,並達成廣泛共識。
從諮詢期的統計來看,當局收到13,000多份意見書,絕大部分是個人身分提交,機構名義提交佔約4%、包括商會及工會等,當中超過九成明確支持立法建議,盡快立法,沒有具體建議。事實證明,社會各界對今次的條例草案具體內容,都是一致認同和支持。
至於當局有收到的反對意見書97份,當中約一半並無署名或未能辨識身分,也有12份來自境外反華組織,或與潛逃外國罪犯同名同姓人士;這些所謂「反對意見」,其別有用心超然若揭,只有破壞,沒有建設。
再看條例草案的內容,當中已清楚界定各項罪行,而且訂有適當的例外情況和免責辯護,無辜者不會誤墮法網。同時,也列出建議控罪及刑罰,其中叛國、叛亂等罪可判囚終身,另有控罪若涉勾結外力,刑罰亦相應增加,例如意圖危害國安而損壞或削弱基礎設施,若涉及勾結外力,將由本身可判囚20年,增至可終身監禁。
值得一提是,條例草案也首次加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定義,包括《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罪行、國安法四類罪行、國安法43條實施細則罪行,及「特區的法律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
《基本法》23條立法與《香港國安法》將形成一套維護國家安全的組合拳,強而有力保護香港市民以及整個國家的安全。而特區政府和立法會這次迅速審議立法,也剛好也是一套行政立法組合拳,凸顯新局面下香港的施政新風。
對於普通市民而言,條文寫得很仔細、清晰,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市民無須憂慮誤墮法網;同時也大量借鑒普通法國家的立法經驗,考慮到香港實際需要,有效維護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營商環境及對外聯繫。一句到尾,已經拖延了26年了,早一日完成立法,就早一日減少風險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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