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境外保險收益徵稅 國稅總局:非新政策 更不是針對港保險市場

市場近日傳出有關中國內地稅收居民購買香港保險的收益被納入徵稅範圍的消息。8月7日,國家稅務總局在官網發布消息指,對境外保險收益徵稅並非新政策,更不是專門針對香港保險市場,無需過度解讀。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司局負責人表示,按照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中國稅收居民需就全球所得履行納稅義務,境外保險收益也屬於應納稅所得的範疇,這並非新政策。
這位負責人介紹,居民個人從境外取得的包括保險收益在內的所得,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是國際通行做法,也是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以來一直堅持的基本原則。稅務部門近年來一直在依照這一原則和相關規定,開展政策輔導和提示提醒工作。
「境外所得包括多個應稅項目,徵稅並不專門針對保險行業。」該負責人進一步介紹,我國依法對居民境外所得徵稅是一視同仁的,無論境外保險收益還是其他投資收益,也無論所得來自於哪個國家和地區,均需依法申報納稅。規範居民境外所得稅收管理,有利於防範跨國逃避稅,維護國家稅收權益,也有利於促進社會公平。
香港保監局前日亦指出:「中國居民就境外投資收益必須依法申報及繳稅的要求一直存在,市場不用過度解讀或作出揣測。」香港保監局強調,香港保險市場發展成熟,產品設計靈活先進,可提供貨幣選擇、環球資產配置、人生規劃、財富傳承等專業服務,相信對內地客戶有一定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