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政客「營救」黎智英注定徒勞無功

翊君/時事評論員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進入庭審階段,而在近日相關的報道中,不難發現黎智英多年來的確是在香港搞風搞雨。但回想起來,他卻利用新聞自由及傳媒的公權力作為各種惡行劣行的遮醜布,可憐部分香港人真的以為他是「良心傳媒人」。
由黎智英創立的壹傳媒,多年來以「煽色腥」和極破格方法,在香港和台灣社會興風作浪,昔日《壹周刊》及《蘋果日報》更被傳媒行業視為「毒物」。偏偏誇張失實的題材又令讀者們邊罵邊看,更造成傳媒行業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當中,《蘋果日報》成為假借「第四權」監察之名、實質為煽動反國家、反政府的刊物,潛移默化令香港市民誤以為反對政府就是正確監察政府施政的方法。
就是這種歪理營造的氛圍,使得有人說黎智英是香港的「正直的媒體人」。老實說,刊物什麼風格便反映老闆是什麼人,看看《壹周刊》及《蘋果日報》,就知道黎智英肯定不是「正直的」。還有多年來資助反對派在議會內外興風作浪,而本人更多次參與反政府、反國家的活動及行動。何以被歐美政客和媒體所形容的「爭取自由民主人權的鬥士」、「正直的媒體人」呢?正正就是符合他們的反華立場,也使得香港成為境外勢力在亞洲地區一個重要的反華基地,壹傳媒在香港也發揮推波助瀾的造勢作用。
看到這裡,也不難明白何以黎智英因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而被捕後,歐美政客和傳媒不斷為他造勢,塑造他為「爭取自由民主人權的鬥士」。但大部分香港人都清楚明白,這位前壹傳媒老闆本身是一個什麼人,過去做了些什麼,對國家、對香港帶來什麼樣的傷害。而他涉及的,更是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罪行,即使黎智英的兒子如何「告洋狀」、某些宗教領袖說黎智英是「良心教徒」要求特區政府「無條件放人」,如此干預案件審理以「營救」黎智英,注定是徒勞無功,因為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犯罪之人必定會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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