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遲交文件看行政疏漏

陳呈/時事評論員

從過去一年可見,新一屆政府成立後在房屋、社區衛生等展現出很大的魄力,確實讓人對治理效能有無限憧憬。可是近日卻出現了一些現象,使人懷疑「提高治理水平」是否得到貫徹的執行。

以上星期五的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為例,當局就著「應對冬季流感高峰期的準備工作」議題向委員作出介紹及討論跟進。可惜的是,有關的會議文件竟遲至前一個工作天的下午五時才發布,意味著議員及其助理只有很短的準備時間。這對於盡責的議員來說,未免需要犧牲晚上的時間作出遷就。本來這個時段可能是出席地區社團的聯繫活動或者參與法團會議等工作,現時也被迫需要讓步,情況絕不理想。

醫衛局局長在第二天會上主動解釋,表示因為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聯合科學委員會在前一天舉行了記者會,公布了最新的接種建議,故此當局因應這個變化將當中的內容也加入會議文件之中,以便讓委員了解最新的消息。表面上看局方可說用心良苦,所以很多的議員也放棄在會議中追究其責任。不過如果我們仔細閱讀文件,就會發現整份文件一共32段,涉及局長口中最新的變化只是文件當中的第12段的那一段而已。有關的記者會在11號進行,當局竟然需要在翌日整個工作天的時間去更新一個小段落,當中行政效率是否合理呢﹖

再者,聯合科學委員會屬於衞生防護中心轄下,而衞生防護中心又屬衛生署管理,而衛生署的上司就是醫務及衛生局。如果局長的說法成立,希望將聯合科學委員會的最新建議也加入會議文件之中。那麼值得懷疑的就是局長竟然在事前對其管轄範圍的聯合科學委員會所發佈的內容全不知情,究竟我們應該讚賞有關委員會獨立運用沒有受到任何干涉,還是批評局長行政疏忽呢﹖

其實這已不是醫衛局第一次遲交文件,希望當局可以加強對議會的重視,千萬不要以為議員少了消化文件的時間,就會減少批評當局的機會。畢竟在完善選舉制度下,立法會議員亦不敢疏懶,負有代公眾監督當局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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