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香港的人哪有資格領消費券

翊君/時事評論員


如果大家早前已登記領取由特區政府領取第二階段消費券,相信大家已經收到有關八月派發消費券的通知短訊。多了五千塊消費自然是皆大歡喜,然而,在網上卻有一些人大說特區政府處理不當、不公平等,他們是甚麼人呢?就是曾作出「永久離港」聲明而提早取走強積金的香港人。

第二階段消費券將於8月7日發放,近日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大約有24萬人因曾作出「永久離港」聲明而提早取走強積金,不合資格領取消費券。他表示,過去兩年社會有聲音提出,已移民的港人應失去領取消費券資格,對此他認為有理據,於是第二階段消費券引入新資格準則。

之前政府派發消費券,只按照是否為成年的香港永久居民作為申請資格。結果是一些已移民他方(已作出「永久離港」聲明而提早取走強積金的人)又保留了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的人,仍取得消費券,甚至有人在網上的討論區,公開自己即使身處外地仍可使用消費券,筆者見過最離譜的做法就是把包括消費券的八達卡賣給其他人,直接「套現」,就是變賣政府對市民的補貼。這樣無恥的做法,這些人的口中卻滿滿大道理,例如說自己以前交了這麼多的稅,因此絕對有資格拿政府派發的消費券;或者是政府施政差,這樣就當作懲罰云云。

敢問一句,這些人當初決定離開香港移民他方不就是放棄了香港人這個身份嗎?何以當有利益出現時又理直氣壯說自己有資有格領福利?如此野蠻猶如丁蟹,自己覺得的就是道理。

正所謂「賣仔莫摸頭」,當天這批人曾作出「永久離港」聲明而提早取走強積金,就是表明要與香港切斷所有關係,全情投入成為外國公民。他們全心放棄香港,香港的一切已與他們無關。煩請他們別再厚顏地以「香港人」自居說三道四指手劃腳。

因為,他們根本沒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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