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作惡也別妄想能逍遙法外

翊君/時事評論員


以往反對陣營一直有一個很奇怪的想法,就是犯法事情愈是做得高調,警方愈不敢拉人起訴。猶記得以往一些泛民立法會議員,經常在暴力示威遊行活動中走到最前線,因為他們相信自己「有頭有面」,警方不敢輕舉妄動。

不過,犯法就是犯法,只要涉嫌犯罪警方對任何人也不會手軟。

為「2019年修例風波」中搞事者提供支援的「612基金」,五名「基金」信託人其中四人包括吳靄儀、何韻詩、陳日君及許寶強近日被警方拘捕,警方指四人涉嫌干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所有被捕人士將獲准保釋候查。至於最後一名信託人何秀蘭,因涉及他案正服刑中。

四人被捕消息一出,網上立馬上出現「聲援」他們的聲音。有意見認為自《香港國安法》實施後,該「基金」秘書處已於去年十月解散,特區政府仍趕盡殺絕,做得太過。甚至有意見指,行政長官當選人李家超的太太是天主教徒(注:筆者未有查證是事實與否),警方卻對天主教港區高層(注:陳日君是已退休的樞機)作出拘捕,實屬大為不敬。

被外界視為暴徒後盾的「612黑暴基金」,秘書處已於去年10月31日解散,似乎是釋出「不再作惡」的訊息。然而,解散不代表過往或涉嫌違法的事實可以一筆勾銷,因此警方今次嚴正執法也不難理解。此外,這個「基金」之所以有這幾位「名人」作為信託人,某程度上是他們希望通過他們的名氣,讓黑暴覺得「基金」可靠,使他們作惡時有強大的保護傘。可笑的是,過去十年香港的亂局,外國勢力的黑手也有滲透其中,有些「名人」或許只是外國勢力的「港區代理」,更以為自己是「名人」警方不敢輕舉妄動。也許有些人沒好好的想清楚,「612基金」信託人之所以被捕,並非他們是反對派或反對政府的立場,而是他們真的涉嫌犯法。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在做,天在看,沒有人可以有特權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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