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還小」這句話害了多少人

翊君/時事評論員
「他還小,不懂事,別計較」,這些都是大家從小到大成年人們原諒小朋友做錯事時會說的話。然而,年少年輕並非一個可以讓人胡作非為的藉口。
前年12月,上水廣場發生一場騷亂,激進分子在該商場以「和你Shop」為名逞暴作亂,時年16歲的陳鎮顯帶頭圍毆男途人,被警員追捕時亡命反抗,更企圖搶去防暴警員手中霰彈長槍並3次扣下扳機。被告早前承認兩項拒捕罪,受審後再被裁定暴動及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罪成,昨日在區域法院就四條控罪判刑。最終,被告4罪共判入獄4年9個月。
辯方律師為被告求情時,指被告患有過度活躍、語言及肌肉發展遲緩,但仍努力學習。更指被告事後明做了未經深思熟慮的行為,感到後悔,並對受影響的人士致歉。然而,法官姚勳智狠批被告行為完全罔顧法紀,隨意傷及無辜途人,更擔當主動的前線角色,鼓吹他人參與,而企圖搶槍及扣下扳機更是不顧他人安危,法庭須判以阻嚇性刑罰。姚法官更強調,被告年輕不是有力的減刑因素,最終被告4罪共判入獄4年9個月。
年輕人行事可能會較衝動,但決不能是闖下彌天大禍的理由,也絕不可以成為推卸責任的藉口。案中青年犯案時雖然只有十六歲,但圍毆途人、抗捕這樣的行為,三歲小朋友也知道是不對的。更離譜的是,他在案中企圖搶槍,這是極之嚴重的罪犯,假若他真的把警員配槍搶到手,後果可能就是有人中槍甚至死亡。唯一慶幸的,是事件未有造成重大傷亡。
反修例風波中,不少煽暴的政客均以「孩子還小」這概念去包庇暴力。今趟,搶警槍還要扣下扳機,就令一名16歲少年將要度過近五年牢獄。「孩子還小」這句話,害人不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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