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破壞香港的十九年

翊君/時事評論員


八月中旬的周日,一個令人感到興奮的消息到來。在香港「社運界」活躍多年的民間人權陣線(民陣),在8月15日中午發出聲明,決定解散組織。

民陣成立於2002年,由數十個民間團體及政黨組成,多年來成為了本港遊行示威活動的「大台」。在民陣的聲明中,表示「感謝過去19年來,香港市民並肩同行」,隨後列出19年來的「戰績」,包括2003年的「反23條」、2010年的「反高鐵」、「反大白象工程」、2014年「雨傘運動」、2019年的「反修例運動」。對他們而言,這些就是他們的戰績,但對真正愛香港的人而言,這卻是禍港的罪證。2003年的「反23條」,令保障國家安全的基本法第23條未能完成本地立法工作,至今仍是香港在國家安全當中一個漏洞。2014年違法佔中,民陣聯合各反動勢力企圖大型街頭抗爭活動挾持特區政府,2019年反修例風波中,民陣曾在當年五月六月舉行多次大型遊行,為反修例風波中各種違法活動推波助瀾。還記得他們的遊行,表面是「和理非」,但一入夜便會出現亂局,堵街縱火衝擊警方甚麼都有。與其說是遊行,還倒不如直接說是暴亂的前奏吧!

當然,今日之前,民陣發言人肯定又會說事不關己,今日之後,他們則企圖逃之夭夭。

2020年6月,香港國安法實施,反中亂港勢力一個又一個被擊潰。民陣在這新形勢下仍死心不息,痴心妄想地故技重施,以遊行方式集結政治能力。然而,由於民陣往績太「彪炳」,警方也能預計民陣的所謂遊行會為社會在方方面面帶來一定風險,加上疫情關係,最終令民陣無計可施,實在大快人心! 

在國安利劍下,民陣這類反動組織全軍覆沒。不過,解散不代表不需承擔刑責,好戲必在後頭。因為這個煽動民眾多年的組織,某些刑事責任根本逃不了,即使民陣解散也不能就此一筆勾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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