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變前途盡毁的棄卒

翊君/時事評論員
所謂一失足成千古恨,相信很多人也有一時衝動最後後悔莫及的人生經驗。記得前高官唐英年曾說過:若果「剛愎自用」兼「勇往直前」,為反對而反對,就會容易「車毀人亡」。當年不少人覺得他說得太狠不夠圓滑,但今天想起來卻發現是人生哲理。
前年十月有網民發起示威活動,期間多人疑於港鐵牛頭角站外堵路,其中一男三女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等八罪,經審訊後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囚四個月、七個月及十個月。四名被告分別二人為精神健康護理學四年級生,一人為商業數據分析碩士生,以及一人為電訊工程公司職員,年齡介乎二十一至二十六歲。
裁判官鍾明新宣判時指出,明白本案可能會令他們失去護士、會計師等專業資格,但本案必須判處具阻嚇性刑罰,故不考慮非禁閉式的刑罰。
在快將畢業投入社會工作前,卻因參與所謂「社會運動」,做出違法行為,最終令他們失去專業資格。這些年輕人苦讀多年,先不說回饋社會造福社會,對他們自己而言可能已是承受不了的重大打擊。更令人覺得可悲的,是當日高呼「齊上齊落」的所謂「手足」,現在已無影無蹤。特別是在網絡當冷氣軍師作煽動那批人,不難發現他們已離開香港,繼續做鍵盤戰士打嘴炮。對於「手足」坐囚,他們也漠不關心,頂多是說句「不要遺忘在囚手足」,自己卻在外面逍遙快活。
有護士不做,有會計師不做,偏偏要做階下之囚,若干年後,他們肯定不再是「手足」,而只是棄卒而已。可憐當天一幫被煽動上街的年輕人,賠上大好前途,實在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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