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彌天大錯能道歉了事乎?

鍾錠鍈/自由撰稿人


港大學生評議會早前「威風凜凜」,在社會已有公論的大前提下,向襲警的兇徒梁健輝逝世送上「深切哀悼」、「感激他為香港作出的犧牲」,甚至呼籲港人「銘記他的付出」。如斯冷血無情、泯滅人性的言論,自然引來各方各界的批評指責,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更明言,歡迎國安署跟進。

眼見捅出個大婁子,可能將要面對被開除學藉、甚至付上法律責任後,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港大學生隨即放下「風骨」,在七月九日凌晨一時突然召開記者會,決定撤回評議會的議案,學生會的幹事會也會辭職,接著還向公眾鞠躬道歉。然而,他們的道歉真的是發自內心嗎?道歉又是否代表他們不需要負上刑責?

需知道,這群港大學評議會的學生並不是單純以個人身份作出不當言論,而是藉「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之名向恐怖份子進行哀悼,將港大百年的校譽與恐怖主義扯上關係;而且,早不道歉、晚不道歉,偏偏在一片批評譴責的聲音中出來道歉,是害怕要負上刑責定還是忽然的良心發現?想必看官心中自有答案。

事件不是單純的「學生行為問題」,而是涉及違反香港國安法、違反反恐怖主義普世價值的重大事件,犯下的是彌天大錯。道歉不等如無責,這是三歲小孩都懂得的道理。把港大這批為恐怖襲擊張目的學生「踢出校」,恐怕已是最基本要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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