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不能講大話

梁文聞/時事評論員、前傳媒人
新聞自由的標準,是否可以無限?不論文章生安白造、無理指控,甚至故意煽動仇恨,以達到一己政治目的?總之一句,我有新聞自由,你不能質疑、批評,否則你是觸犯新聞自由的底線!很大的理據啊!當有立場偏頗的記者指著行政長官說要求對方「講人話時」,有否反思,記者的報道也需要「講人話」,不要講大話呢?
香港報業評議會早前成立工作小組,研究政府制訂「假新聞法」的利弊、比較各地做法,並收集各持份者的意見,適時向政府反映。對此,包括筆者在內的不少傳媒從業員均深感認同,歸根究底,傳媒業也應與時並進,打擊假新聞,維持客觀持平原則,保持高質素,不能讓小部分害群之馬,損害整個業界的聲譽。
政府研究制訂「假新聞法」消息一出,自然引起部分人士反對,指斥為政府用作壓制異見的工具。其實,真金不怕洪爐火,新聞真確,批評有理,依舊能夠發揮傳媒作為監察政府「第四權」的天職。政府制訂「假新聞法」,實是因應社會變化的進步之舉,自互聯網興起以來,新聞及言論平台如雨後春筍興起,這些平台不似傳統的電視台、紙媒般受監管,言論及消息完全不受限制,有的無中生有,有的誇大失實,有的粗口橫飛,其風氣甚至漸漸影響傳統媒體,損害新聞質素。
既然,我們可以打擊假貨、假幣,為甚麼不能打擊假新聞?猶記得多年前市面出現假「金牛」,雖然假幣數量只佔流通貨幣的一個極小極小比例,但已令大眾聞「金牛」變色,商戶紛紛拒收,可謂「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同樣道理,一則假新聞,同樣令整個社會受害,其衝擊性甚至更烈於假「金牛」。
大家試回想一下,2019年反修例風波引發的連串暴動,有一回警方在太子車站內用胡椒噴霧制服抗議者後,便傳出站內發生了死亡事故,縱使事後警方及消防處多次澄清也無濟於事,加上有傳媒刻意推波助瀾、煽風點火,事後每月底都有一班人在站外向「空氣」舉行悼念,教人不禁搖頭嘆息,假消息假新聞的威力真大。
又如去年新冠疫情爆發,網上有不少虛假報道,謠傳生活品短缺,導致市民一窩蜂搶購生活和消毒用品,甚至有人打劫廁紙的天下第一荒唐事。
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等亞洲國家最近幾年已通過了壓制假新聞的法律。其實,政府訂立「假新聞法」,有助提升傳統及網上媒體的新聞質素,對整個社會有利。各記者編輯請緊記,新聞是要「快、準、真」,在追求快之外,也要求準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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