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武器庫案男生囚38月 法官葉佐文:「被告以身試法須付出代價」
警方前年11月2日在灣仔一單位搗破黑暴武器庫,檢獲138支汽油彈或半成品,涉案5男女包括3名學生被控串謀縱火罪及一項交替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毀財產罪。本案繼上月30日其中一名理大女生承認屬交替的控罪判囚3年2個月後,昨日再有一名男生承認同一交替罪名同被判囚3年2個月。
法官葉佐文判刑時直指涉及汽油彈的罪行十分嚴重,且涉案物品藏於商住大廈中,有發生火警的危險,強調被告以身試法須付出代價。
案情指,警方當日凌晨開始在涉案單位外監視,直至下午3時決定採取行動。當時單位外有濃烈的汽油味,警員在單位外揚聲表露身份後,無人應門,遂破門進入,惟單位內5人從露台跳到3樓簷篷逃走,過程被不知名目擊者拍下,片段中5人容貌清晰可見。其間,5人一度闖入3樓一單位請求屋內一名俄羅斯籍男住客准許他們留下,但被拒絕。警方其後在同座大廈2樓的一間餐廳內發現被告莫禮滔,他當時身上有助燃劑殘留物,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餘下3名否認控罪的被告,分別是鄭錦輝(22 歲,學生)、丘建威(25歲,無業)及黃建棋(20 歲,地盤工),已排期本周五(14日)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