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須受罰無人可例外

翊君/文化工作者 


近年在網絡上有一套歪論,就是說在香港只要抱持某種政治立場,而且要高調鮮明,即使犯法違規也會從輕發落,甚至不會被追究。這種歪理及歪風,逐漸令香港原有的社會秩序出現混亂。

日前一名女子因疑用長者八達通,港鐵職員向其查票並要求她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惟這名女子拒絕合作,聲稱用錯八達通卡之餘,更大鬧深水埗港鐵站,辱罵職員為「資本家走狗」,又自稱是「中文大學老師」,對在場警員她的兩名同事違反「港版國安法」,更應被捕。事後傳媒跟進報道指,鬧事者為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助理教授李薇。

姑勿論事件後續發展如何,這位學富五車的學者,也許是無心之失,只要當場配合港鐵職員查票及相關跟進工作,如此小錯誤理應很容易解決。然而,她卻以將事情東拉西扯,甚至上綱上線指其同事解犯《港區國安法》,以作為警方不應拘捕她的理由。眾所周知這位學者愛國愛港立場十分鮮明,更經常高調反駁部分反對《港區國安法》的言論。但她在處理這事情的言行,卻予人只要「政治立場正確,便可無視任何法規」之感。網絡上反對勢力,馬上將這位學者視為恥笑對象,也以此攻擊建制陣營。

在現時香港社會氣氛下,凡事以政治立場先行,無論親政府抑或反政府陣容,對對方陣容支持者都有相當誤解,但雙方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兩邊陣營都認為對方無視法紀。在香港這個文明社會,犯法者必須接受應有的制裁,與政見立場無關。所以,只要有建制陣營人士犯法違規,即使其立場再愛國愛港也應被讉責。因為其身不正,只會敗壞己方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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