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瞞逃結局警世意味濃
翊君/文化工作者
涉及偷越邊境的「12瞞逃」案,今日於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宣判,其中十名被告分別判囚7個月至3年,另外兩名未成年的被告已於今早由深圳警方移交香港警方。
法院指,今年8月,案中兩名犯人鄧棨然、喬映瑜根據他人安排,策劃組織多人從香港偷渡至台灣。8月23日淩晨,鄧棨然、喬映瑜分別聯繫10名涉案人士,在香港西貢布袋澳碼頭會合,共同乘坐鄧棨然駕駛的船隻,企圖偷渡到台灣,船隻及後在廣東省管轄海域被深圳海警局查獲,鄧棨然等12人被拘留。
自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港獨」及黑暴勢力在香港徹底崩解,這個圈子裡出現「逃亡潮」,不管是合法手段出境還是非法手段出境。今次涉案的12名香港人,分別在香港涉及暴動、製造爆炸品、串謀傷人及縱火等罪行。一干人為了逃避刑責,於是企圖偷渡離港,到台灣尋求庇護。事實大家在這次事件中,可以得到兩個重要的啟示。第一,在香港高度文明及法治的社會,通過暴力方式去達到目的,是行不通的。這十二人本身涉及與暴動有關的多宗案件,不管他們各人目的如何,但從他們最後選擇潛逃來看,便知道他們未能達至追求的目的。第二,就是以偷渡潛逃方式遠走他方,在今時今日資訊如此發達的世界,失敗機率極高。偷渡失敗,最終還是要受到法律制裁。
也許不少人見到一些「名人」高調流亡,便以為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政府必然接收他們。然而,他們可未認清一個事實,就是他們絕非政治難民,儘管反政府的文宣經常強調香港人都是政治難民。今次十二瞞逃結局,可以說明只要是黑暴,絕對是逃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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