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假記者此其時也!

鍾錠鍈/自由撰稿人

對一眾「假記者」而言,今日絕對是晴天霹靂的一天,事關警方終於向4個傳媒協會發信,指23日起於《警察通例》修訂「傳媒代表」的定義,傳媒代表只包括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的傳媒機構,或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聞通訊社等,簡而言之,即是由記協攝記協會批出的「記者證」將不會被承認,杜絕假記者此其時矣!

「假記者」的問題由去年6月反修例風波爆發初就充斥多時,這些「假記者」並不是單單妨礙警方行動,更嚴重的場面是由黑暴假扮記者混入其中,乘機襲擊警方、透露警方的行動細節。所謂旁觀者清,警方深知假記者混雜在記者群中,而這些「假記者」早已被視為記者群的一部分,一旦警方採取拘捕行動,就被視為「妨礙新聞自由」、「侵犯第四權」;但假如不作出行動,又會危害到自身安危。長年累月的兩難局面,就是由「假記者」推動出來,目的就是令到「第四權」與警權走上對立。今日看來,此點策略相當成功,但亦都僅此而已,警方終於都決定撥亂反正!

本來記者無真假之分,即使網媒也有被承認的可能,但縱觀香港現時自稱新聞機構的網媒,自稱「記者」的未成年兒童,新聞界的「中立」、「持平」、「專業」無一符合,配不上「記者」的稱號。今日的結果,並不是任何警權的擴大,亦不是新聞自由已死,而是一眾傳媒一年以來縱然害群之馬的結果。要攬炒嗎?如你所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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