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生了移民念頭的人:你們有資格說愛香港?

藍錠鋁/自由撰稿人

隨住香港國安法的首日實施,英國政府昨日高調宣布將向香港的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人及其受養人提供入籍路徑,BNO持有人逗留英國期限由半年增至5年,最快6年可申請入籍。最新的制度將會在未來數月實施,將適用於近300萬合資格申請者。英方表示,此前已表明若中方一意孤行,英方將向BNO持有人提供入籍路徑,「這正是我們如今將會做的事」。

不少聲稱自己「好X愛香港」的香港人,在得知這個消息後歡聲雷動,更有不少網民炫耀自己合乎移民資格,公開感激英國政府。說了接近一年的「不割蓆」、「齊上齊落」,結果在關鍵時候率先逃亡的卻是自稱愛香港的人,實在是「口裡說不,身體很誠實」。

如果以為英國政府這次的政府是為接濟「香港難民」,那就未免太天真了。BNO本來就已經是一個旅遊類別的證件,連公民身份也算不上。在新的政府框架下,持有人是需要先申請「定居身份」,再住一年,才可以申請成為公民,換言之足足六年時間都未能使用英國公帑提供的服務。更遑論,英國本土的排華浪潮,因為政治因素而有這種移民想法的人,大概是忘記了1997後的回流潮。

這群生了移民念頭的香港人,根本沒有一點的資格說自己有多愛香港,由去年6月牽起一年多的暴亂,再到你們期待已久的「攬炒」,破壞完自己的家卻想離家出走?而且,能走的只是一眾躲在暴力示威者背後的「和理非」,那些被你們誤導而走到前線犯法的97後小朋友呢?就這樣背棄手足嗎,知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