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鄒幸彤後 判囚七年的李卓人也決定提出上訴了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何俊仁開審前認罪,其餘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法庭早前判處鄒幸彤監禁7年3個月、李卓人監禁7年、何俊仁監禁5年2個月,支聯會則罰款150萬元。繼鄒幸彤早前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李卓人亦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
4被告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央政權機關。法官早前裁定本案屬「情節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