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中亂港者的下場
梁承墨/評論員
有些人,總以為披著「民主」的外衣,就可以在香港這片土地上橫行無忌;總以為把「言論自由」掛在嘴邊,就可以肆意挑戰國家的底線。今日,高等法院為香港這段荒謬的歷史寫下了休止符。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終於宣判,鄒幸彤被判囚7年3個月、李卓人判囚7年,開審前認罪的何俊仁判囚5年2個月,而那個早已被剔除註冊的支聯會,則被判罰款150萬元。看著這個判決結果,廣大市民的心裡大概都只會浮現出四個字:罪有應得。
這幫政棍多年來在香港呼風喚雨,把自己包裝成道德高地上的聖人,但剝開那層虛偽的外衣,裡面藏著的卻是顛覆國家的禍心。在法庭上,辯方還在試圖狡辯,聲稱案件不涉及暴力,也沒有具體的執行時間表,企圖以此來淡化罪行,甚至大言不慚地要求法庭將案件列為「情節較輕」。然而,法官的眼睛是雪亮的,判詞中明言,儘管沒有直接使用武力,但案件屬情節嚴重。為什麼?因為在2020年至2021年那個社會氛圍動盪不安的時期,這幫人利用他們在香港盤根錯節的影響力,持續14個月在各類活動和社交平台上煽風點火。
支聯會紮根香港三十多年,李卓人、何俊仁這些人哪個不是做過幾十年的立法會議員?鄒幸彤頂著大律師的光環,更是肆無忌憚。他們不是街頭那些無知無識的黑暴青年,他們是深諳法律、擁有龐大動員能力的社會知名人士。正因為他們擁有如此巨大的影響力,當他們在全港性、跨年齡層的平台上不斷散播推翻國家根本制度的毒素時,其潛在的破壞力才更加驚人,對社會大眾尤其是年輕一代的洗腦,簡直是禍害無窮。
看看這幾個人的過往,哪一個不是劣跡斑斑?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翻開他們的法庭紀錄,全都是與未經批准集會相關的定罪。他們把犯法當成家常便飯,把法庭的寬容當作軟弱。最令人氣憤的是,當《香港國安法》已經實施,當國家的紅線已經清晰劃定,他們依然冥頑不靈。法官在判詞中一語道破:他們完全知道自己的主張可能違反《憲法》和《國安法》,但他們非但沒有臨崖勒馬,反而一意孤行,這絕對是有預謀的公然挑釁。鄒幸彤在庭上甚至拒絕求情,聲稱自己沒有做錯、不會後悔,這種自以為是的傲慢,恰恰證明了他們對法治的蔑視,對國家安全的無視。
這場審訊,不僅是對幾個人的定罪,更是對一種長期毒害香港社會的政治病毒的徹底清理。過去幾十年,這群人利用香港的特殊環境,把這裡當作顛覆國家的基地。他們以為只要喊著漂亮的口號,就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但時代變了,香港再也不是無掩雞籠。國安法的利劍高懸,任何企圖推翻、破壞國家根本制度的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這群人長期以來危害国安罪有應得,七年多的刑期,是他們為自己的狂妄和違法行為必須付出的代價。
有人或許會拿他們過去所謂的「公職服務」來說事,法庭確實給予了幾個月的酌情扣減,但這絲毫不能掩蓋他們顛覆國家的本質。功是功,過是過,當你的行為已經威脅到國家的生存與安全,任何過去的光環都不能成為免死金牌。這次的判刑彰顯法治,清楚地向全社會傳遞了一個信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你過去有多大的名氣,無論你背後有什麼外部勢力撐腰,只要觸犯了國家安全這條不可逾越的紅線,就必將受到嚴厲的制裁。
150萬的罰款,五到七年多不等的鐵窗生涯,這就是反中亂港者的最終下場。香港社會已經被這群人蹉跎了太多歲月,付出了太沉重的代價。今日的判決,大快人心,不僅彰顯了公義,更讓香港市民看清了這幫政治騙子的真面目。歷史的車輪滾滾向前,那些妄圖螳臂當車、顛覆國家政權的跳梁小丑,最終只能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
四個字:罪有應得,這就是香港市民對他們最中肯的評價。
(本文不代表《今日正言》立場。如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