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偉成功「搞大件事」 終如願以旅客身份獲准留英六個月
前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因「35+顛覆政權案」被判囚4年5個月,於上月底出獄後數周到英國探親被扣查。胡志偉原定明日被遞解出境回港,但經過胡志偉連日來「搞大件事」後,昨晚最新消息是英國政府批准他以旅客身份逗留6個月,與一般持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入境安排相若。協助胡志偉的資深大律師夏博義證實,胡志偉可繼續留英。
在最新錄製的影片中,胡志偉涉嫌騎劫香港人,稱在事件期間,「好多香港人」及各方好友一直透過不同渠道為其奔走發聲,最終促使英國當局改變原先拒絕入境的決定,讓他得以與分隔五年半的家人重聚。他說:「這份情誼,我永誌不忘。」不過,他亦指出,事件反映香港人入境英國仍存在不確定性。他指自己今次最終獲准入境只屬酌情處理,英國政府表明有關安排不構成先例,因此希望當局進一步澄清相關入境程序,避免其他香港人再遇到同樣的折騰云云。
英國《泰晤士報》上周四報道,胡志偉原打算循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計劃到英國定居,入境時被扣留。胡日前接受BBC中文及美聯社訪問時否認有關說法,稱預計11月回港就診。胡志偉向BBC中文稱以BNO護照入境英國,在入境查驗櫃台被查問,及後被帶到羈留室繼續問話,其間僅獲准一次致電在機場等候的家人。他說,被查問期間強調入境目的為探親,曾表示有長遠計劃與家人團聚,亦透露自己的刑事紀錄。
胡及後獲發「拒絕入境通知」和「入境保釋條件通知」文件,獲告知不被信納今次入境僅為探親,故當時僅提供7天「入境保釋」,原定明日被遞解出境回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