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駐倫敦經貿辦案 袁松彪衞志樑被判囚八及十年

所謂香港駐倫敦經貿辦間諜案昨日(18日)在倫敦中央刑事法院判刑。主審法官裁定,前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協助外國情報機關罪判監8年;前邊防警察衛志樑判監6年,另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加判4年,合計10年。境外干預罪陪審團未能達成裁決,不予重審。
案情指袁松彪統籌行動,衛志樑則濫用職權侵入內政部系統查資料,兩人透過香港銀行帳戶收報酬。法官強調國安法令屬嚴重罪行,判刑須具阻嚇作用。法官明確拒絕辯方所有求情論點,兩人雖持有英國香港雙重國籍,但行為上完全忠於中國。
就兩人被英國法院裁定罪成一案,中國駐英國大使館回應英國天空新聞(Sky News)查詢時表示,案件本質上屬於英方濫用法律、操弄司法程序的政治操作。
中國大使館發言人指出,案件反映英方藉法律及司法程序推動政治議程,目的在於為身處英國、長期從事反華活動、試圖破壞香港穩定,以及抹黑中國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的人士提供支持。發言人表示,中方對有關做法表示強烈不滿及堅決反對,並已就事件向英方提出嚴正交涉。中方敦促英國立即停止針對中國的政治操弄,停止支持及縱容反華人士,並停止一切抹黑中國及干預香港事務的行為。發言人強調,中方將採取必要措施,堅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及國家利益。
香港特區政府則批評英方以「莫須有」罪名提告,堅決反對不實指控和抹黑。發言人指,相關控罪涉及不實指控及抹黑,英方以「莫須有」罪名提告,濫用法律、操弄司法程序定罪,指控與特區政府及駐倫敦經貿辦及其工作絕無關連,又強調袁松彪仍是駐倫敦經貿辦僱員,將按既定機制及相關聘用合約,處理員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