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公仔夾走的是銀幣還是良知?

梁承墨/評論員

走進今日的香港街頭,你會發現一個奇景:不管是名店林立的大商場,還是靜悄悄的死胡同,都被那一台台閃著迷幻燈光、播著電子音樂的「夾公仔機」攻陷了。這本該是放學後的一抹童真,如今卻變了調,成了一場場披著遊戲外衣的「暗賭」。
特區政府最近擬修訂《賭博條例》,打算理順那個名存實亡的「有獎娛樂遊戲牌照」。民青局這次出手,不單是為了填補法律罅,更是一場遲到的、關乎下一代心智的「救贖運動」。
說來諷刺,我們的規管制度一直存在「歷史性錯位」。以前要拿有獎遊戲牌,得先拿公眾娛樂場所牌;結果前年高等法院一記重錘,裁定夾公仔店不屬於「娛樂場所」。這一來,大批店鋪索性在法律灰色地帶「裸奔」,成了沒人管的野孩子。這種前置限制的脫節,讓那些藏著博彩邏輯的機器,在鬧市中如入無人之境。
這次修例的核心是「脫鉤」——不再綑綁場所,直接監管機器。這是聰明的做法,也是行政上的「微創手術」。牌照處直接針對裝置發牌,就能精準地卡住遊戲機率、定死獎品上限(300元)。對於老實經商的人,這是便利;對於想靠「搵丁」發財的人,這就是鎖喉。更重要的是釐清了責任:商場業主不必再擔心租位給人放機器會誤墮法網,誰經營,誰負責,權責分明。
有人會說:夾個公仔而已,至於嗎?這正是最危險的地方。夾公仔或彈珠機最誘人之處,在於那種「差一點就成功」的心理陷阱。那鋼爪在空中晃動的一刻,正是青少年大腦多巴胺狂飆的瞬間。這不是消遣,這是成癮的預演。
看看人家。日本的夾公仔店受《風俗營業法》嚴格規管,明令禁止以營利為目的的博彩式遊技;新加坡更是設有入場限制和醒目的警告告示。我們這次擬在牌照中加入「沉迷成癮」的警告標語,並要求在門口張貼告示,不過是把國際共識搬回香港,把藏在暗處的風險「顯性化」。
娛樂與博彩,從來只有一線之差。別以為夾個公仔是小事,當一個孩子習慣了靠「機率」而非「勞力」去獲取獎賞,這份「小樂趣」遲早會變成「大麻煩」。
政府這次修例,是在營商、娛樂與社會責任之間劃一條紅線。我們期待法例盡快落地,別讓那機械爪,夾走的除了市民的硬幣,還有孩子們健康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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