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華媒體「德國之聲」竟向黎智英頒發所謂「言論自由獎」

反中亂港首惡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近日竟然獲反華媒體「德國之聲」頒發所謂「言論自由獎」。黎智英的兒子黎崇恩接受「德國之聲」專訪時更表示,中國與香港政府將黎智英單獨監禁5年,想讓他以為自己終將孤獨死去,無人聞問,然而,各方的支持,還有這個獎項,都證明事實並非如此。「為自由而戰的人、為他人自由而戰的人,從不孤單。」黎崇恩說。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亦聲稱,黎智英獲頒此獎,令香港人直接感受到,世界上仍有很多機構肯定他們曾經的努力,儘管這些努力如今在香港被認定「違反國安」。前記協主席陳朗昇亦為黎智英獲肯定感到高興。前《蘋果》記者李家聰則聲稱,在國安紅線下公開談論黎智英「不可能不怕」。
德國之聲台長馬辛表示:「黎智英的堅持提醒我們,新聞自由絕非理所當然,而必須不斷捍衛。」
對於有反華組織和外國媒體試圖透過發放所謂新聞自由指數、向國安罪犯黎智英頒發所謂獎項,美化其犯罪行為,並對特區作出污衊抹黑和攻擊,此等卑劣行徑完全無視法治精神,歪曲事實,特區政府強烈譴責。
特區政府表示,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下,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均享有由有獨立審判權的司法機關進行公平審訊的權利。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在黎智英案中,法庭經過長達156日公開聆訊,審視多達2,220項證物、超過80,000頁文件、各方呈交總共超過1,000頁書面陳詞等。黎智英本人更出庭作供多達52日。這些都是黎智英和其他被告經過公平審訊後才被裁定有罪的證明。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機構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