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所謂政治獻金案 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被判囚17年

台灣民眾黨前主席、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被控涉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政治獻金公益侵佔等案26日下午一審宣判,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剝奪公權6年,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自2024年5月起,先後以柯文哲被告發涉嫌台北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涉嫌侵占政治獻金等,對案件展開偵辦。2024年12月26日,台北地檢署宣布偵查終結柯文哲所涉案件,以「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圖利、公益侵佔、背信」等4項罪名起訴柯文哲等11人,柯文哲被求處總計28年6個月徒刑。此後,檢方和涉案人員展開司法攻防。去年底,各案件言詞辯論終結。
台北地方法院3月26日宣判,柯文哲犯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3年、剝奪公權6年,犯公益侵占罪(2罪)各判刑2年、3年6月,犯背信罪判刑2年6月,合併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剝奪公權6年。
民眾黨當天晚上舉行記者會。柯文哲說,此案過程中有太多政治介入,是「一場政治操作下的司法表演」。他向賴清德嗆聲,表示自己「絕對不會投降」「不會屈服」。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表示,台灣的司法已被民進黨綠色威權所操控,面對這樣的政治判決,民眾黨不會畏懼、退縮。民眾黨將發布動員令,號召支持者3月29日前往台灣地區領導人辦公場所前的凱達格蘭大道,一起「討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