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客廳窗無窗花出事 兩歲童墮樓 父抱送院終不治

荃灣一個私人屋苑昨晨發生涉及男童墮樓死亡的家居意外。一名兩歲男童與兄長在客廳玩耍期間,疑一時百厭攀窗失平衡,飛墮樓下平台重傷昏迷。兄長目睹弟弟墮樓慌忙通知廳內的母親,父親拔足衝往平台把昏迷的兒子送往港安醫院求救,惜搶救無效證實不治。警方事後經調查,發現客廳窗戶並無安裝窗花或上鎖,不排除因此釀成悲劇,遂以涉嫌疏忽照顧兒童罪名將男童的父母拘捕調查。
現場為荃灣悠麗路22號恆麗園第五座5樓一單位。墮樓不治男童姓王,尚差一周便年滿兩歲,生前與父母及一名7歲兄長同住上址。
據悉,昨日早上約10時半,死者與兄長在客廳玩耍,母親亦在客廳,47歲父親則在睡房休息。其間兄長突向母親表示弟弟墮樓,父親聞訊情緒激動,直奔落大廈平台,發現愛兒已昏迷無反應,立即抱起截乘的士前往荃灣港安醫院求救,惜最終延至上午11時41分搶救無效不治。抱子送院的父親因腳趾受傷需包紮敷治。
事發後,多名探員到醫院以及涉案現場單位調查,有鑑證科人員在客廳的窗口位置拍照及掃模蒐證,初步發現上址窗戶無安裝窗花或上鎖,不排除男童在該處攀爬期間意外墮樓,遂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名拘捕男童父母,案件交由荃灣重案組第二隊繼續跟進調查。
是次悲劇亦引起網民熱議。有網民直言「小朋友好動起上嚟唔係你想像得到」、「兩歲小朋友勁百厭……識行識爬,尤其是男仔,睇少陣都唔得……一定要裝窗花及上鎖。」亦有網民批評男童父母完全無家居安全意識,直指「疏忽照顧係屬於虐兒」,又質疑案中父親「咩諗法,竟然唔call白車,定係唔敢call白車?」
另有網民批評男童父親自行抱起兒子送院的行為不當,認為應報警交由專業的救護員到場處理,而非自行抱離現場。
有專家指出,若家中無法安裝窗花,又或大廈管理或公契限制住戶安裝外置窗花,戶主亦可選擇安裝窗戶限位器用來限制開窗幅度,並要選擇一些兒童無法自行打開的款式,例如選用需以鎖匙開關的款式,只要正確使用,已能大幅提升安全,避免類似的家居悲劇再次發生。
疏忽照顧兒童屬嚴重罪行,受《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第27條「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規管。任何16歲以上人士故意虐待或忽略16歲以下兒童,導致健康損害,經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監10年,或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判監3年。即使與本條所訂罪行有關的兒童或少年人已經死亡,犯罪的人,仍可循公訴程序予以定罪,或由具簡易司法管轄權的法院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