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采與郭鳳儀 不孝之行何堪為人女?
良辰/自由撰稿人
當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反中亂港分子的種種行徑不斷衝擊法治底線,而近期兩宗案件中涉案者的女兒行為更令人髮指——黎智英之女黎采消費父親「烈士」人設,郭鳳儀連累父親入獄卻毫無悔意。她們以所謂「自由」「尊嚴」為名,做盡踐踏父親、撈取政治籌碼之事,盡顯人性之自私與扭曲。
黎智英因勾結外國勢力、煽動刊物等罪被判監禁20年,其女黎采卻將其父包裝成「政治犧牲品」,在《華盛頓郵報》撰文渲染父親「指甲脫落、牙齒腐爛、眼睛充血」,甚至宣稱若父親不獲釋將成為「自由的烈士」。這種罔顧事實的悲情表演,本質是將父親的苦難轉化她自己博取國際眼球的工具。更荒誕的是,她向冬奧冠軍谷愛凌發公開信,表面是試圖利用他人影響力施壓中國政府,將私人訴求綁架公共議題,實則是追求增加曝光度,為自己政治前途鋪平道呴。黎采的言行暴露出其將父親視為政治籌碼的冷血邏輯——父親的自由與尊嚴,不過是她謀取個人利益的墊腳石。
反中亂港分子郭鳳儀控是「指明潛逃者」,其父郭賢生因協助處理女兒保單資金被判囚8個月。始作俑者郭鳳儀非但自己沒有回港自首,反而指責法庭「以血為罪」「株連父親」,甚至宣稱「只會回去已光復的香港」,徹底否認自身責任。這種將父親推向牢獄卻拒不反思的態度,凸顯其將個人自由凌駕於親情與法律之上的自私本質。
兩案中,黎采與郭鳳儀的共同點在於:她們均以「捍衛自由」為名,行傷害父親之實。黎采將父親的健康問題政治化,通過媒體炒作施壓,卻從未真正關心父親在獄中的實際狀況;郭鳳儀則因自身潛逃行為連累父親獲刑,卻將責任歸咎於「跨境鎮壓」,拒絕承認父親因協助自己而觸法。她們的「自由」訴求,實則是將父權作為盾牌,逃避法律制裁的遮醜布。
黎智英若真成「烈士」,其女黎采的炒作便是最無情的咀咒;郭鳳儀若真關心父親,便應早日回港自首,而非讓年邁父親獨擔罪責。黎采消費父親、郭鳳儀連累父罪的行為,早已超出「不孝」的倫理範疇,她們二人到底何堪為人女甚至何堪為人?自由與尊嚴從不是通過傷害至親、逃避責任實現的。當「女兒」這一身份成為政治操弄的工具,當父親淪為個人私慾的犧牲品,所謂的「自由」根本早就笑料一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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