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軍隊封鎖國會 內亂首腦罪成 尹錫悅判囚終身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周四(2月19日)就前總統尹錫悅涉嫌發動內亂案作出一審判決,裁定其內亂首腦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法院在判詞中直指尹錫悅2024年12月頒布戒嚴令,屬於「自上而下的內亂」與「親衛政變」,意圖癱瘓國會、消減憲法秩序。尹錫悅成為韓國憲政史上繼全斗煥、盧泰愚後,第3名因內亂罪受審的前總統,同案的前防長金龍顯等多人亦被判囚。
尹錫悅由法務部專車押送至法院,法院裁定尹錫悅與軍警高層私下協議策動戒嚴,下令派遣軍隊封鎖國會,企圖控制國會議長及朝野政黨領袖,以癱瘓國會正常運作。主審法官池貴淵指出,頒布戒嚴不必然構成內亂罪,但若意圖癱瘓憲政機構則構成內亂罪。尹錫悅頒布戒嚴令的核心事實,是向國會派遣軍隊發起暴動,此舉已超出緊急戒嚴的權限範疇。
判詞指出,尹錫悅有關行為意圖削減憲法保障的國會與政黨制度,亦涉及對新聞與出版實施憲法所禁止的許可與審查,屬擾亂國憲秩序的內亂行為。
檢方上月結案陳詞時,以尹錫悅為壟斷權力並試圖長期執政,將緊急戒嚴作為手段,是反國家勢力所造成的重大憲政秩序破壞事件,要求法院判處死刑。根據韓國法律,內亂首腦最高可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檢方表示,雖然韓國實質上被視作是廢除死刑的國家,但死刑仍屬於法定刑法之一。法官表示考慮到尹錫悅多數計劃以失敗告終、無犯罪前科及65歲高齡,判處他無期徒刑。
同案其餘7名軍警高層亦一併宣判,金龍顯被判囚30年、前國防部情報司令官盧相源監禁18年、前警察廳長趙志浩判囚12年、前首爾警察廳長金峰埴判囚10年、國會警備隊長睦賢泰判囚3年、第三野戰軍司令部憲兵隊長金容軍及國家調查本部調查計劃協調官尹承榮則獲判無罪。法院指出,金龍顯被認定為主導戒嚴的關鍵人物,曾開出一份包括現任總統李在明、國會議長禹元植等14人的逮捕名單。
尹錫悅在法庭重申,宣布戒嚴屬憲法賦予總統的權限,並無擾亂國憲意圖,形容措施僅是「警告性」與「呼籲性」行動。法院駁回其說法,指其混淆動機與目的。
內亂特檢組直言這是「有意義的判決」,不過對於尹錫悅的量刑感到遺憾,暗示將提出上訴。對於金龍顯、盧相源等戒嚴核心人士的量刑皆低於求刑,特檢組僅回應「之後有機會再詳細說明。」尹錫悅律師團則表示將商議是否上訴。尹錫悅早前已因妨礙公務罪等案件,被判囚5年。
青瓦台發言人稱,對尹錫悅一審宣判結果無特別立場。執政共同民主黨黨魁鄭清來批評稱,對於動搖國家根基的內亂頭目尹錫悅,法院判處其無期徒刑而不是死刑,是動搖司法正義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