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黎智英遲來的20年牢飯

良辰/自由撰稿人

黎智英被判囚二十年,消息傳出,有人第一反應不是反思罪責,而是急着喊「真係重判喔」、「好慘」、「出來都90幾歲了」。但問題是:二十年牢飯,真的重嗎?如果把時間拉長來看,把這二十多年《蘋果日報》造成的禍害一併計算,這二十年,還算得上「重」嗎?
法庭已說得清清楚楚。黎智英不是因為政治立場受審,而是因為實實在在的刑事罪行被定罪。他不是被動參與者,而是幕後主腦,是推動者,是把《蘋果日報》由一份傳媒,變成政治工具、煽動機器的人。這不是情緒判斷,而是經過一百五十多日公開審訊、數以千頁證據、十多名證人供詞後的司法結論。這樣的結果,難道一句「言論自由」就可以抹走?
更值得問的是,這二十年牢飯,究竟對應的是什麼樣的後果?二十多年來,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天天以聳動標題、偏激立場、情緒化語言,包裝仇恨、販賣對立。它害慘的,不是二十人,不是二百人,不是二千人,而是以百萬計的年青人。多少人被灌輸「違法即正義」、「對抗即榮耀」?多少家庭因此撕裂?多少年輕人誤以為衝撞制度、挑戰法律,是人生的唯一出路?
有人說,那只是報紙,只是文字。真的只是文字嗎?當文字日復一日地煽動,當老闆一意孤行,把編採自主變成「鳥籠自主」,把新聞操控成指示與命令,這還是正常傳媒嗎?連《蘋果》高層自己都在庭上承認,是「跟從指示行事」,是「早該拋棄那個鳥籠」。這樣的「新聞自由」,究竟自由了誰,又綁架了誰?
再看看所謂「好慘」。法庭已考慮年齡、健康、囚禁狀況,依法扣減刑期;單獨囚禁,還是他自己申請的。那麼,那些被誤導、被利用、最終付出青春甚至前途的年輕人呢?有誰替他們求情?有誰為他們計算過代價?
黎智英喜歡把自己包裝成「政治犯」,但法官已多次嚴正指出:這是一宗刑事審訊,與政治宣言無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你有錢、有媒體、有外國朋友,就可以凌駕法治。若主腦可以輕輕放過,只讓基層、跟從者承擔後果,那才是真正的荒謬。
二十年牢飯,重嗎?若只看一個人的晚年,或許有人覺得重;但若對照二十多年系統性煽動、對社會造成的深遠傷害,這二十年,不過是遲來的交代。法庭今日所下的,不只是對一個人的判刑,而是對「利用傳媒傷害國安和社會」的一次清晰劃線。
問心一句:若不是這樣的判決,誰來為那被毒害的一代負責?誰來告訴年輕人,煽動不是浪漫,違法不是英雄?這送給黎智英的20年牢飯,晚是晚了,但總好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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