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法律界支持依法嚴懲黎智英 罰當其罪體現威懾力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去年12月被法院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成,連同同案8名認罪被告將於明日被判刑。多名香港法律界人士昨日表示,黎智英作為境外反華勢力代理人與馬前卒的角色昭然,犯下如此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必須依法予以嚴厲懲處,唯有罰當其罪,方能體現刑罰的懲戒性與威懾力,而對主謀的依法嚴懲,正是對法治精神最忠實的踐行。他們指出,近期特區司法機構依法對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作出嚴肅判決,彰顯了法律的威嚴與公正,體現了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捍衛法治核心價值的堅定決心。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黎智英正是長期煽動仇恨、破壞社會安定的核心人物,其行為對香港造成的損害早已超越一般言論範疇。多年來,《蘋果日報》透過持續不斷的輿論操作,對教師、專業人士及年輕人進行長期思想灌輸,逐步塑造一種扭曲、仇恨自身國家的心理狀態。即使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相關勢力仍不斷透過抹黑、誤導等方式,企圖延續洗腦行為,對香港社會,特別是年輕一代,造成深遠傷害。她強調,香港法院必定能夠不受外力干預,依法、獨立、公正地審理相關案件。「社會各界對判刑結果寄予合理期望,希望透過依法嚴懲,發揮清晰而有效的阻嚇作用,向社會傳遞明確訊息: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的行為,都必須嚴懲,以儆效尤。」

立法會議員、大律師吳英鵬指出,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積極參與者和主要策劃者,長期深度參與並主導多宗反中亂港事件,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經特區法院依法裁定罪成,其作為境外反華勢力代理人與馬前卒的角色昭然,依法對其予以嚴懲乃維護法治的正義之舉。

「特區法院依法對黎智英進行定罪,是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實施香港國安法、彰顯香港法治的重要體現,對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以及維護法治權威意義重大。」吳英鵬說。他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維護國家安全是憲制責任之核心,理所當然。特區依照香港國安法等法律,對黎智英案行使執法權、檢控權和審判權是彰顯法治的正當之舉,天經地義,不容置喙。他堅決支持特區法院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堅信外部干預絕不可能得逞。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傅健慈強調,法治的核心要義在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對於如此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必須依法予以嚴厲的懲處。「唯有罰當其罪,方能體現刑罰的懲戒性與威懾力,讓犯罪者為其行為付出應有代價,向社會清晰傳遞『國家安全底線不可觸碰』的強烈信號。嚴懲不是目的,而是維護法治權威、預防未來犯罪、教育社會公眾的必要手段。對主謀的依法嚴懲,正是對法治精神最忠實的踐行。」他強調,香港作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其繁榮穩定離不開國家安全的堅實保障和法治社會的有效運行。近期,特區司法機構依法對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作出嚴肅判決,彰顯了法律的威嚴與公正,體現了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捍衛法治核心價值的堅定決心。

立法會議員、律師陳曼琪認為,黎智英案經過156日公平公開審訊,法庭基於充分人證物證作出定罪,證據確鑿,情節嚴重,罪行重大。她堅決支持香港法院依法判刑,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行為。

香港法律專業人員協會會長王吉顯表示,法庭較早前將黎智英一案作出定罪,裁定黎智英是經過深思熟慮,長期部署與外部勢力聯繫,意圖激發起港人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憎恨,「黎智英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及香港繁榮穩定,必須得到法庭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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