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條文被揭有問題 巴士乘客戴安全帶強制規定暫緩執行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有關強制安裝和佩戴安全帶的新規定,相關法律條文在技術上有不足之處,未能完全反映立法原意,即是將法定要求私家車、的士和公共小巴佩載安全帶擴展至所有車輛的座位,為乘客提供更佳保障。為清晰起見,決定先安排刪除有關條文,即是說目前不會有法定要求乘客在專營或非專營巴士上要佩載安全帶。
強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的新規定已於剛過去的星期日生效,陳美寶今日(30日)下午出席立法會政策簡報會前會見傳媒,表示當局會在完善法律條文後,再諮詢立法會,然後再推出。
政府過往多次強調,包括在政府新聞公報中指出,巴士不論是否新登記,司機和座位乘客均須佩戴安全帶,不過前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昨日(29日)就在社交平台發文,表示翻查了相關法律原文,指巴士乘客強制佩戴安全帶的規定,只是適用於 2026 年 1 月 25 日或該日之後首次登記的巴士;換言之,如果在前述該日之前已經首次登記的巴士有配備安全帶,乘客可自由選擇是否佩戴,亦不會因為無佩戴而負上刑責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