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舉能明言:要求提早釋放某被告 衝擊香港法治核心

最近審結的黎智英案在國際上被別有用心者炒作,伺機抹黑香港司法。香港特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昨日出席香港2026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時表示,有聲音要求中止某法律程序或提早釋放某被告人,這類要求不但規避賴以依法問責的既定法律程序,而且直接衝擊法治的核心。他強調,法庭判案只着眼法律和證據,不是背後任何的政治或政策,又或與法律無關的考慮因素。「這種毫無根據的空泛指稱,不過是顯示批評本身可能是出於政治或其他不相關的考量而已。」至於針對香港法官實施「制裁」的威脅,張舉能則批評無論以什麼名目粉飾,明顯地它們實質是以有悖法治的方式企圖干預司法獨立。他說:「威脅恐嚇無異於貪腐賄賂,兩者實際上是一體兩面,都是破壞公義的手段,不容於文明法治社會。」 ●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子晉

香港2026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昨日在香港大會堂舉行,張舉能、律政司司長林定國、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分別發表演說。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對黎智英及其公司所涉的刑事案件已於最近審結,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全部控罪罪名成立。張舉能致辭時表示,如所預料,這宗備受注目的審訊,判決在國際上出現不少關注和評論,鑑於目前地緣政治的角力,當中不乏對檢控和裁決,以至對香港法院和法治情況的批評。他強調案件的法律程序仍在進行中,被告人若提出上訴,任何指稱的錯誤,無論是在法律、程序或是證據方面,上訴法庭定會加以考慮。

指評論須言之有據

張舉能指出,完全尊重個人表達意見的權利,法庭裁決鮮有令所有人滿意。「然而,任何評論或批評,必須言之有據才有意義。任何期望會被認真看待的嚴厲批評或相反意見,必須建基在細閱判案書及認真理解法庭論證之上。」

張舉能表示,基本法、一般法律以及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均保證法院公正獨立,和人人享有公平審訊的權利。裁決理由書一般會解釋控罪、總結控方案情與辯護理由、描述案中證據,以及說明法院的裁斷和結論所依據的理由。當事人不滿意法庭的裁決可按適用的程序提出上訴或覆核,「我絕對相信,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和終審法院會繼續一如既往,公正專業地處理任何上訴或覆核。」

張舉能重申,法庭判案只着眼法律和證據,而不是背後任何的政治或政策事宜,又或與法律無關的考慮因素。任何有關法官基於政治或其他不相關考量,不惜違背良心或誠信而斷案的指稱,本質上是嚴重指控,絕不應在欠缺真憑實據下提出。「這種毫無根據的空泛指稱,不過是顯示批評本身可能是出於政治或其他不相關的考量而已。」

「至於那些因為某個判決便對香港法治作出的武斷評論,相信不少人已對每當法庭判決不合個人心意,便指稱法治已死的言論,感到厭倦。香港的法治堅韌、穩固不衰,非個別案件的結果可動搖。法治不可能因為法庭在某天判決政府或另一方勝訴,而一朝生,二朝喪,三朝又復生。這種說法只需一聽便知不能成立。」張舉能說。

對有聲音要求基於種種原因,例如被告人的職業或背景或政治原因,中止某法律程序或提早釋放某被告人,張舉能強調,「這類要求不但規避賴以依法問責的既定法律程序,而且直接衝擊法治的核心。」他又說,法治其中一個基本信念是沒有人能凌駕法律之上,不會因個人的地位、職業、職銜、政治聯繫、個人信仰或信念、聲望、財富、人脈網絡或其他特點而有差別。法律平等適用於每個人,無懼無偏。真誠致力維護法治的人,必然同時支持法庭按照確立的法律程序,執行司法工作,不受干預。

至於針對香港法官實施「制裁」的威脅,張舉能批評,無論以什麼名目粉飾,明顯地它們實質是以有悖法治的方式企圖干預司法獨立。「威脅恐嚇無異於貪腐賄賂,兩者實際上是一體兩面,都是破壞公義的手段,不容於文明法治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