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不慘 別裝慘更別賣慘
良辰/自由撰稿人
面對庭上的事實與控方披露的數據,我們不禁要問:年齡能成為違法亂港的免死金牌嗎?那些繪聲繪影的「病重」傳聞,究竟是真相還是政治操弄的謊言?
在法治社會,年齡從來不是脫罪的理由。難道年紀大了,曾經犯下的勾結外力、煽動仇恨的罪行就能一筆勾銷嗎?當然不能!
黎智英被裁定三項控罪罪成,判詞清清楚楚指出他是案件的「主腦」,長年對國家心懷怨恨,甚至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隱晦地推動反中亂港陰謀。正如法官杜麗冰所形容,他的行為如同美國公民請求俄羅斯推翻美國政府,性質極其嚴重。一個人的法律責任應當取決於其罪行的性質、嚴重程度及對社會造成的危害。黎智英策略性煽動青年參與黑暴,甚至將他人子女當作「畫面」推向牢獄,這等惡行豈能因其進入暮年就獲得「憐憫」?
近日,外部勢力及黎家不斷抹黑炒作黎的健康問題,聲稱其牙齒腐爛、指甲脫落、甚至站立困難。然而,事實勝於雄辯。
在今日的法庭現場所見,黎智英自行進入被告席,步履穩健,完全不需要攙扶。他不但能向旁聽席合十揮手,更在庭上展現出專注且良好的精神狀態。這哪裡像是一個「無法步行」的人?
根據月前控方提交懲教署的醫療報告,黎智英的BMI基本維持不變,所謂「體重暴跌」完全是數字遊戲。至於所謂的心口痛、聽力退化等投訴,經專業醫療團隊檢查後均證實並無問題。那些所謂的指甲感染、高血壓、糖尿病,不過是常見的老年慢性病,且一直在監獄內獲得適切的治療與護理。黎的女兒曾聲稱懲教人員叫她「別再探監」,更被證實是毫無紀錄的「心懷不軌之抹黑」。這一切都證明:黎智英並不慘,所有的「慘狀」都是裝出來、賣出來的政治籌碼。
另一個被廣泛炒作的點是黎智英的「單獨囚禁」,被外力形容為「酷刑」或「虐待」。
但真相卻是:獨立關押是黎智英自己主動書面申請的!他在申請中明確表示,擔心因案件廣泛報道而受到其他在囚人士的騷擾。懲教署是基於保護他的意願,才安排其獨立囚禁,且每個月定期覆核,黎智英本人一直表示同意繼續。
既是為了免受干擾而主動要求的「特權」,如今怎能反過來變成求情的理由?他依然享有家屬探訪、宗教活動和戶外運動的權利。這種一邊享受着「保護性隔離」,一邊任由外界抹黑制度「虐待」的行為,實屬虛偽至極。
黎智英案的審訊與裁決,是香港由治及興過程中法治的重要體現。法官多次嚴正指出,這是一場刑事審訊,無關政治觀點,更不容許政治宣言。
對於一個在還押期間仍持續下令「如常經營」煽動刊物、執意打「國際牌」請求制裁香港的人,法律必須給予公正的裁斷。黎智英在監獄中的生活有法治保障、有醫療照顧,他過得並不慘。
奉勸黎氏家屬與外部勢力,停止那套「別有用心」的演技。在如山鐵證面前,裝慘、賣慘換不來法律的退讓,只會讓公眾更看清其欺世盜名的本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魁禍首,報應不爽,是必須承擔其應得的法律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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