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假身份證上網認證 港首揭騙徒扮供款人盜180萬元強積金
方便香港市民以電子方式管理強積金賬戶的積金易平台,被騙徒冒充積金易計劃成員盜走強積金。騙徒分5個步驟盜取市民血汗錢,包括盜取市民個人資料、偽造「高仿」身份證,騙過該平台的電子客戶身份驗證程序,登入及連結計劃成員的賬戶,再以各種理由申請提取強積金提款,繼而將受害人強積金存款轉移到由詐騙集團傀儡冒充受害人開設的銀行戶口,再分批提走。香港警方接獲受害人報案後展開調查,發現由2025年3月至11月期間,騙徒共試圖冒充12名市民身份開設積金易賬戶,其中有3人被提走強積金賬戶合共180萬元結餘。警方日前採取行動拘捕包括主腦在內的5名男子。
香港警務處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昨日公布案情指,今年10月底,一名市民嘗試透過積金易平台開設賬戶,但發現自己的身份資料已被盜用,並成功以其名義開設賬戶,經進一步查詢後,事主發現個人約81萬元強積金存款已被人以退休為理由全數提走。該筆款項更被轉賬至冒充受害人開立的銀行戶口,因此報警求助。
警方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發現,有詐騙集團利用偽造的香港身份證,冒充受害人開設積金易平台戶口並盜取受害人強積金存款。網罪科鎖定一名主腦及兩名骨幹成員(年齡介乎39歲至65歲),他們分工清晰,包括策劃詐騙細節,招攬及安排傀儡成員冒充受害人開立積金易戶口及銀行戶口以收取款項,控制受害人積金易戶口提款,招攬傀儡戶口清洗黑錢,並親自在傀儡戶口提取相關款項等。
詐騙集團犯案手法主要有5個環節:
一、偽造證件:騙徒招攬傀儡戶口持有人,透過非法渠道取得受害人曾經遺失或不小心洩露的個人資料後,利用傀儡成員的照片加上盜用的市民個人資料,偽造香港身份證;
二、賬戶開立:騙徒利用偽造的香港身份證,冒充受害人在積金易平台申請開戶,成功通過電子客戶身份驗證程序(俗稱eKYC),完成「積金易」賬戶註冊,並且連結受害人的強積金賬戶;
三、轉出強積金:騙徒利用賬戶管理功能操控受害人戶口,以退休或其他理由遞交提款申請,把受害人的強積金存款轉入由詐騙集團傀儡成員冒充受害人開立的銀行戶口;
四、洗白資金:疑犯為了逃避警方追查,會把受害人的強積金進行多層次的跨行轉賬,企圖把非法資金洗白;
五、提取犯罪得益:經多重轉賬後,疑犯會在銀行分行或提款機提取現金。
警方網罪科人員在12月17日展開拘捕行動,共拘捕5名男子,包括一名集團主腦、兩名骨幹成員及兩名傀儡戶口持有人,年齡介乎28歲至65歲,涉嫌干犯串謀詐騙及洗黑錢。
警方在行動中檢取約兩萬港元現金,被捕人犯案時所穿的衣着、多部手提電話,部分曾連接受害人的積金易平台戶口,涉及提取強積金的虛假文件及傀儡銀行戶口的相關文件。
調查顯示,該犯罪集團於2025年3月至11月期間,試圖為12名香港身份證持有人開設積金易賬戶,其中3人共被轉移合共180萬元強積金存款,6人的資料雖被用作積金易平台開戶,但戶口內的資金未有被盜取,其餘3人的資料曾經嘗試被用作開戶但不成功。該詐騙集團為逃避追查,共利用多個由「傀儡」開設的銀行戶口,進行多層次、跨行的資金清洗。2025年10月至11月期間,該等傀儡戶口已清洗非法所得7,800萬港元。
香港警方提醒市民要妥善保管自己的個人資料及身份證明文件,不要輕易將身份證上的個人資料提供予其他人,避免被不法之徒利用。同時主動留意自己的資產管理平台,確保沒有異常登入或者資金流動,如有懷疑,應即時尋找相關機構及部門查詢。
警方重申,串謀詐騙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14年監禁。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洗黑錢最高可判監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