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商家以優惠鼓勵投票有何不可

良辰/自由撰稿人

近日,香港2025立法會換屆選舉在即,特區政府全力籌備,各界也積極響應。然而,有報章社評提出要修法禁止商家為鼓勵投票而提供優惠,此說法真的合理嗎?
香港選舉法例核心是確保公平公正。《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1條指出,影響投票選擇的利益提供、索取或接受屬舞弊行為,但關鍵在於是否影響參選人當選,造成不公。各界為鼓勵投票向已投票選民提供優惠,只是感謝選民履行公民責任,不會影響選舉公平公正,有充分正當性。
只要不指定支持或不支持特定候選人,提供優惠鼓勵投票完全合法、合情、合理。鼓勵更多選民用選票表達己見,是各地舉辦選舉的目標,既然不影響公平性,政府就沒理由限制。
各界提供優惠,選民一盡公民責任後,能開心和家人朋友享用,使選舉氣氛更熱烈歡欣。人會受身邊人影響,看到大家談論選舉、享受投票後的優惠,投票意欲自然增加。
政府每年鼓勵合資格人士登記為選民,但部分市民興趣不高。為已投票選民提供優惠,能引發未登記人士重新考慮,增加登記意欲,對社會有益。
現階段投票優惠多由本地商界提供,鼓勵選民留港消費。香港零售和餐飲市道近月回暖向好,更多市民留港消費,能進一步刺激市道,直接支持前線從業人員。
全球各地為鼓勵投票絞盡腦汁,提供投票優惠在其他地方極普遍。挪威1995年市議會選舉,部分地區試驗抽獎,獎品為旅遊券,實施地區投票率增加近10個百分點;美國商界常向投票者提供多元贈品,如甜甜圈、披薩等;法國部分城市在2019年歐洲議會議員選舉中,提供免費交通、贈送蔬果或玫瑰花;馬來西亞商家打出「你投票,我優惠」口號,選民展示沾墨水手指可享餐飲優惠;韓國2024年第22屆國會議員選舉,商家和機構向投票者提供多種優惠,當年投票率創32年新高。
其他地方的做法,我們不應盲目照搬,但為鼓勵投票向已投票選民提供優惠,在法律上站得住腳,道德上也毫無問題,行為光明磊落。只要不影響選舉公正公平,就值得支持。
商家以優惠鼓勵投票,既能提升選舉氣氛,又能刺激本地消費,且符合法律和道德要求。因此,禁止商家為鼓勵投票提供優惠的說法根本就毫無道理,應大力支持商家這一善舉,共同推動香港民主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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