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要確認黃之鋒是外國代理人嗎?

良辰/自由撰稿人

美國國務院近日「高調出頭」,強烈譴責香港特區政府拘捕正在牢獄中的黃之鋒並控以國安罪名,這一舉動,算是間接坐實了黃之鋒是反中亂港分子,更是外國勢力在香港的代理人嗎?君不見,其他面臨類似控罪的被告,又有誰能獲得美國國務院如此直接點名的「高規格待遇」?這背後的深意,難道不值得大家察亮眼睛看清楚嗎?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聲稱黃之鋒長期為捍衛香港居民自由與權利奮鬥,還搬出《中英聯合聲明》來說事,聲稱黃之鋒參與的是「和平的政治活動」,本應受到尊重。然而,這番言論簡直是荒謬至極!黃之鋒被控與羅冠聰等人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這是嚴重的犯罪行為,何來「和平的政治活動」之說?美國國務院如此歪曲事實,難道不是為了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嗎?
黃之鋒有罪與否,當然要等候法律的公正判決。但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口中的「和平參與政治活動」,真的不知是所謂何事了。反觀,近日在美國洛杉磯的示威活動,那些示威者被美國政府冠上極嚴重的叛亂分子等惡名,美國政府更是出動海軍陸戰隊和國民警衛隊進行鎮壓。美國與香港情況儘管不盡相同,但美國政府對待香港和美國政治活動的態度,已是赤裸裸的雙重標準了。
在香港,美國國務院為黃之鋒這樣的反中亂港分子張目,聲稱要尊重其「和平的政治活動」,卻對美國本土的示威活動動手又動槍,出動警察更出動士兵,這不是雙重標準又是什麼?美國國務院難道不知道,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的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任何外國勢力都無權干涉嗎?美國國務院如此高調介入香港事務,公然譴責特區政府依法辦案,這難道不是對中國主權的公然侵犯嗎?
美國國務院還呼籲中央與香港當局停止濫用他們口中所謂「虛假的國安法」來針對香港人,立即釋放所有「政治犯」,並撤銷對黃之鋒的指控云云。這一連串言論簡直是無稽之談!《香港國安法》是維護國家安全、保障香港長治久安的重要法律,是香港法治的「定海神針」。美國國務院卻將其誣衊為「虛假的國安法」,這不是對法律的公然蔑視嗎?香港沒有什麼「政治犯」,只有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美國國務院如此為涉嫌犯下重罪的分子開脫,真的教人嘖嘖稱奇。
美國國務院一直以「人權衛士」自居,但在香港問題上,卻暴露了其真實面目。美國國務院關心的並不是香港的人權和自由,而是如何利用香港問題來遏制中國的發展。黃之鋒之流,不過是美國國務院手中的棋子,用來擾亂香港、破壞中國穩定的工具。美國國務院如此高調為這樣一個人張牙舞爪,難道不是想讓他們的代理人繼續為美國的利益服務,繼續在香港製造動亂嗎?
美國國務院應該明白,中國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決心堅定不移,維護香港長治久安的決心堅定不移。任何外國勢力都別想在香港問題上興風作浪,都別想干涉中國內政。美國國務院如果繼續執迷不悟,繼續為反中亂港分子張目,最終只會自食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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