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掩護黑暴 法院制裁彰顯公義

翊君/時事評論員

披著天使的外衣,但行魔鬼的惡行,是最虛偽、最無恥的表現。還記得2019年黑暴期間,在黑暴縱火破壞傷人之時,有部分以社工、記者、醫護之名的人為黑暴作掩護。近日法院的一宗上訴判決,為香港巿民彰顯了公義。
近日,社工陳虹秀因參與2019年8月31日灣仔暴動一案,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即時還押至4月9日與同案其他被告一同判刑。陳虹秀這位註冊社工在2019年黑暴肆虐期間,以「陣地社工」成員身份,走進示威集結者的中心地帶,大聲叫喊,對執法部門作出不實指控,鼓勵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她的行為不僅違背了社工的職業操守,更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法官在裁決中指出,陳虹秀利用社工身份,走進示威集結者的中心地帶,大聲叫喊,對執法部門作出不實指控,鼓勵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值得一提的是,此案在之前的審理過程中曾出現波折。2020年9月,陳虹秀被裁定表證不成立,這一裁決當時就引起了社會的廣泛質疑。許多人認為,陳虹秀的行為明顯構成了暴動,法院裁決有失公允。律政司隨後提出上訴,上訴庭指出原審法官裁斷有明顯錯誤,無充分考慮案件整體性質及環境,作出了有利於辯方的臆測。這一裁決的推翻,不僅體現了司法系統的自我糾正能力,也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和權威。
在裁決前,陳虹秀曾表示已為入獄做好心理準備,甚至著親友不用替她撰寫求情信。這種態度不僅沒有表現出對自己行為的悔意,反而顯得對法律漠視和輕視。作為社工,她本應是社會的穩定器,卻成為了破壞社會秩序的推手。她的行為不僅損害了社工群體的形象,也讓社會對社工的信任產生了質疑。
社工本應有著社聖的使命,但陳虹秀卻選擇站在了法律的對立面,面,為暴動者撐腰,可說是罪有應得。今次法院的裁決,對陳虹秀來說是一個嚴厲的懲罰,也是對她行為的否定。同時,這也給所有社工和從事社會工作的人員敲響了警鐘:無論身處何種職位,都不能成為違法行為的庇護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同時,向香港大眾傳遞了一個重要信息:參與破壞社會的黑暴們,最終難逃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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