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放寬門檻

在香港推出近一年的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CIES)至今共接獲逾800宗申請,帶來逾240億元經濟效益。該計劃今年3月1日起獲優化,申請者必須在香港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資產的要求不變,但審查資產的期限由申請前兩年,縮短至6個月;家族辦公室、與家庭成員聯名持有的資產亦可按實際持有比例計入資產中。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預計,優化後的新安排能與家族辦公室的稅務寬減制度產生更強的協同效應,推動香港家族辦公室業務發展。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於2024年3月1日推行,首10個月已接獲申請逾800宗,已獲核實符合淨資產規定的申請733宗,已獲核實符合投資規定的申請240宗,料可為本港帶來的投資金額逾240億港元。
計劃原本規定申請人在申請前兩年,在港一直絕對實益擁有市值不少於3,000萬港元淨資產或淨資本。特區政府昨日宣布將時限由兩年降至申請前半年,而且與家庭成員共有淨資產,或者家族辦公室的個人擁有份額亦計算在內。
許正宇昨日在出席亞洲金融講壇記者會時表示,CIES實施不足一年,反應及效果不錯,至今已接獲800宗申請,其中逾730宗已通過審核,可帶來逾240億元經濟效益。
他介紹,在此次優化措施中,放寬前端資產審核並沒有影響整體申請要求或對香港投資額,另一措施則在計入投資時考慮與家辦相關的稅務措施,令投資移民計劃與家族辦公室稅務寬免安排聯動。過往兩者有差距,但經過優化後,只要滿足資產要求,個人全資擁有公司亦計算在內,相信這些優化措施可進一步推進香港成為家辦樞紐,並有助令香港吸納更多資產。
他預計優化後的新安排能與家族辦公室的稅務寬減制度產生更強的協同效應,推動香港家族辦公室業務發展。
投資推廣署署長劉凱旋表示,計劃於首十個月錄得的申請宗數已超出2003年推行的、前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的同期數字,反映投資者對香港充滿信心。深信這些優化措施會令計劃更具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