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失業受助人 今後須參與無償工作

香港特區政府綜援計劃下的「就業支援服務」將於明年9月結束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綜援計劃,社署透露擬以試驗形式推行新的「失業受助人士支援計劃」,要求年齡介乎15歲至59歲的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每周參與新計劃營辦機構安排的無償工作一次,每次至少一小時,直至覓得有薪工作或重返主流教育,違者將被扣7日綜援金。
社署在2020年4月推出「就業支援服務」,為受助人提供密集輔導服務,以及透過運用勞工處和僱員再培訓局的資源提升非政府機構提供有關服務的效能。15歲至59歲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必須接受「就業支援服務」,除非他們有合理原因不能工作,例如就學或須在家照顧幼兒、患病或殘疾家人。
「就業支援服務」受助人須遵守多項要求,主要包括與非政府機構個案管理人員會面和持續求職,否則相關受助人及其家庭將被停發綜援。非政府機構須在「就業支援服務」合約期內,分別協助至少25%及至少20%「就業支援服務」受助人覓得工作或重返主流教育達一個月及三個月。
政府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表示為銜接將於2025年9月結束的「就業支援服務」合約,社署將委託非政府機構或其他組織由明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營辦「支援計劃」,為期兩年。通過「支援計劃」,特區政府預期計劃可協助受助人提升受僱能力、培養工作習慣,讓他們更好地融入社會及減少依賴綜援。
勞工及福利局首席助理秘書長(福利)陳雅詠在立法會上表示,現有服務已提供相當密集輔導,但仍有部分人就業就學意願弱,當中年長、低學歷人士尤為明顯,故特區政府擬借助另一模式的服務再推動。現時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中, 約有一半年齡介乎50歲至59歲,其中不少人因學歷及技術水平偏低,導致就業能力相對較弱。
她表示,「支援計劃」參加者可繼續使用勞工處及再培訓局提供的一系列免費就業服務、培訓資源和津貼,當中部分以年長人士、中年人士及低學歷和低技術水平人士為對象,而目前勞工市場緊絀,「支援計劃」參加者的就業機會應會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