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第三日自辯 承認與「勇武派」站在同一陣線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力危害國安案,昨日踏入第九十五日審訊,黎智英第三日出庭,並在辯方律師引導下就涉案的串謀刊印發布煽動刊物控罪自辯。黎智英在庭上「解讀」其文章的過程中,承認與「勇武派」站在同一陣線,又稱主張「勇武派」選出領導人來統籌「運動」,是希望「示威者」用「受控制」的暴力對抗警察。對其撰文稱讚「爆粗辱警」少女,他僅承認其言論「品味差」及有冒犯性;就其文章提到警方檢獲槍彈和兩枚炸彈,及黑衣人在終審法院門前扔汽油彈縱火的內容,黎智英同意是危險和恐怖的暴力。
在黎智英被控的3項控罪中,包括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煽動意圖包括:(a)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其離叛;(b)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或(c)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或(d)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或(e)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f)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被問及該文中提到「教育是我們今後抗爭的重要戰場」,黎智英解釋,和平「示威者」的示威及整場「反修例運動」都是「反抗」,而他提倡「和勇不分」,是希望「勇武派」的暴力程度有所下降,而暴力應該「在界限內」。
辯方追問「受控的暴力」是否可以接受,黎稱,如果年輕人有組織,他們不會有暴力,最少暴力能夠受控。辯方即指受控制的暴力仍是暴力,黎稱明白年輕人面對「警察的暴力」,難免會使用暴力,但都希望他們能克制。
辯方問到黎智英在文中提到「對每一位教師和校長因言入罪,我們和勇派必須挺身而出,嚴正反抗」,是否顯示他與「勇武派」站在同一陣線,黎回應指「在此情況下」是,並聲稱希望「勇武示威者」加入「和平示威者」,站在同一陣線「抗爭」,其後又解釋不是鼓勵和平示威者變成勇武,而是希望「勇武」加入和平示威。
黎智英又在文中提及2020年元旦與李柱銘及何俊仁參與遊行,途中見到一名年約14歲至15歲的少女以粗言穢語辱罵警員,他即向何說:「有這樣的後生,我哋冇得輸。」其後又稱:「有這樣嫉惡如仇的優秀勇敢年輕人,香港真是塊福地。」黎智英昨日在庭上辯稱,其言論受當時氣氛影響,又同意該言論品味差(bad taste)及具冒犯性(offensive)。
對文章又提到「警方檢獲手槍和子彈,兩枚炸彈和黑衣人在終審法院門前扔汽油彈縱火等」,黎同意是危險和恐怖的暴力。「無論我寫了什麼,我都必須負責,因為這就是我的想法」(Whatever I wrote there, I have to be responsible because this is true for my heart),但他矢口否認該12篇涉案專欄文章有煽動意圖,辯稱無意煽動暴力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