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灸拮死女病人 無牌中醫判囚六年
一對夫婦4年前經朋友介紹接受無牌照男子文達仁實施針灸治療,其中時年55歲妻子就右胸有小囊腫接受背部施針後呼吸困難,送院證實被刺穿雙肺致氣胸死亡。76歲男被告文達仁被捕時在警誡下承認從無中醫或針灸牌照,昨日他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誤殺罪及三項未經註冊執業罪。法官黎婉姫判刑時指出,任何正式學習針灸的學生都知道施針時需盡量避免胸部及背部位置,被告從未接受過有關針灸的專業訓練,也從未取得相關執業資格,卻大規模為病人進行針灸危害病人,更違背病人夫婦對其信任,褫奪了一條人命,考慮案情及被告健康情況後,判囚6年。
案情指,事主郭氏夫婦因丈夫有腰痛問題,妻有右手麻痹問題,遂於2020年10月初獲朋友介紹,首次找來被告上門為兩人進行針灸治療。其間被告指男事主神經線受壓,用3吋長針灸針在男事主腰背先後施60針,每次雖只得1針在體內,但每針被告會上下挪動針,令事主感到極大痛楚及有流血情況,就算事主表示極痛,被告亦稱屬正常。男事主接受針灸半小時後認為腰痛問題有所改善,女事主亦以類似方法接受治療,其後向被告支付800元診金。
由於事主夫婦認為被告的針灸治療有效,遂於2020年11月5日及12月3日,先後兩次再找被告上門針灸,女事主針灸後曾出現胸痛,但休息15分鐘後回復正常。至同年12月10日夫婦第四度找被告上門針灸時,男事主首次向被告提及妻子過往十多年右胸有小囊腫,被告表明不會在胸口施針,改在右背施針。
其間女事主兩度投訴胸口極痛,要求停止施針,但被告稱痛楚屬正常,拍胸便可去除痛楚。
女事主當日完成治療後,向兒子表示呼吸困難,並出現面青、雙唇發紫後變黑,立即召救護車送往醫院搶救,但即晚證實不治,死因為由背部穿透性損傷以致同時兩側自發性氣胸。
被告被捕時在警誡下承認自己從無中醫或針灸牌照,亦從男事主口中得知女事主離世的消息。警方在其家中檢獲過千支針灸針,被告指該些針灸針是由內地親戚從廣州購入後寄到香港。
辯方大律師梁鴻谷昨日為被告求情稱,被告在內地出生,年輕時跟隨父親加入軍隊,在約10年間協助軍醫行醫及學習中醫知識,其後到廣州藥材舖工作並學習草藥知識,至31歲偷渡來港後一直以中醫身份上門提供針灸治療服務。當香港立法規管中醫牌照後,被告因無法提供多年來的執業證明,亦沒有報考中醫牌照考試,自此較往年減少上門無牌行醫。
黎官指出,被告從來沒有正式學習過中醫、針灸或解剖學知識,只是年少時協助軍醫治療患者時從旁學習到一些中醫或針灸知識,而本案女事主因被告在其背部施針刺穿雙肺而死亡。由屋內檢獲的過千支針灸針,反映被告大規模為病人進行針灸治療,但被告從無接受過正式專業訓練,針灸時沒有足夠的安全措施,違反兩名事主對其信任,更加褫奪了女事主的性命。考慮被告認罪及有悔意,進行膽囊切除手術後中風,現時行動不便等因素,就4罪合共判囚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