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要受審! 串謀勾結外力等三罪表證全部成立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法庭今日(25日)裁定被告三項罪名表面證供成立。
本案在2023年12月18日正式開審,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杜麗冰及李素蘭審理。至今年6月11日,控方正式完成舉證。黎智英一方之後作中段陳詞,要求法庭裁定黎面對的3罪表證不成立。法庭昨日聽取陳詞後,今日裁定黎智英面對的3罪均表證成立。
案件在表證成立後,預料會開展辯方案情,將傳召辯方證人,被告亦有可能出庭自辯。
案情指,76歲被告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公司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與多名同列為被告的《蘋果日報》時任高層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是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
另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則指被告黎智英與陳梓華、李宇軒等人,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串謀請求外國對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