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年收「美水」放流料 自由亞洲電台撤出香港

香港國安條例於3月23日刊憲實施。由美國聯邦政府資助、長年刊載假資訊詆毀香港法治及條例的「自由亞洲電台」前日(29日)宣布關閉在香港的實體辦事處,以及不會再保留全職員工,並發聲明稱這是因為新條例生效後,令人嚴重質疑「還能否在香港安全地運作」云云。
特區政府回覆查詢說,不會評論個別機構的營運決定,但強烈不滿及譴責所有危言聳聽及抹黑《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失實言論。
發言人說,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是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國家包括美國和英國,亦有相關法例。特區政府在訂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時,有適當參考其他國家的立法經驗,對於《條例》下的新增罪類,海外亦有相關或類似條文,如果指記者只有在香港工作時會感到憂慮,在其他地方則不會,是非常偏頗的言論,令人髮指。
發言人又說,特區政府已多次強調《條例》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人,目的是保護廣大香港市民生命、財產、自由和權利,一般傳媒工作者不會從事危害我們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不會誤墮法網,又指《條例》是防禦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的法律,只有想闖入香港家園,侵害掠奪的人,才需要感到憂慮。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上月曾點名批評自由亞洲電台,指媒體由美國聯邦政府資助,抹黑基本法23條是針對傳媒,他強調立法只針對危害國家安全人士,對傳媒報道有充分保障。